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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广东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8-15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人大网

  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广东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

  审查结果报告

  (2024年1月25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广东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以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期间,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在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和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3年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面对超预期的复杂严峻形势,省人民政府及其发改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扩大内需、优化结构、提振信心、防范化解风险,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纵深推进,产业和科技加快融合发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现良好开局,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扎实有力,文化强省建设深入推进,民生社会事业稳步发展。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指标中,地区生产总值、消费、就业等指标基本实现年度目标,工业、投资、进出口、财政收入与目标存在差距。12项约束性指标中,10项指标可如期完成,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在“十四五”期间统筹考核,不设年度目标,暂不能评价。44项预期性指标中,多数指标符合或好于预期。

  同时也要看到,外部环境存在诸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我省自身发展也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是有效需求不足,社会预期偏弱;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局面还未彻底改观;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仍比较突出;涉及民生的一些公共服务布局还不够均衡。对这些困难和问题要高度重视,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省委相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4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务实可行

  省人民政府提出2024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进出口总额增长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3%左右;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10万人以上;粮食产量1270万吨;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和地表水水质优良率均完成国家下达任务。为此提出了聚焦“一点两地”全新定位,纵深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十二方面重点工作任务。财政经济委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4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主要指标和工作安排务实可行,有利于引导全省各级各方面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奋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建议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广东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广东省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对做好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建议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重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握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以及坚持高质量发展这个新时代的硬道理,围绕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奋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为此,财政经济委建议:

  (一)大力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围绕做实粤港澳大湾区“一点两地”的全新定位深化粤港澳合作,纵深推进新阶段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化软硬联通构建紧密型互联互通新格局,深化产业和科技合作塑造三地发展强劲动能,深化横琴、前海、南沙、河套四大合作平台建设形成更多标志性成果,更好发挥粤港澳大湾区支撑带动作用。全面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全面落实中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在持续推进双向开放中增加经济纵深,有效激活广东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打好“五外联动”组合拳,以更大力度推动“一把手”招商引资工程,完善落实责任机制,强化政策支撑。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拓展中间品贸易、服务贸易、数字贸易、跨境电商出口。

  (二)持续推动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各类要素双向流动,推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持续壮大县域经济,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加大城乡区域发展统筹力度,进一步优化动力传导机制、产业统筹布局、要素资源保障、利益协调机制。大力推动产业有序转移,落实省推动产业有序转移的“1+14+15”政策体系。高水平推进五大城市圈建设,加快汕头、湛江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发展,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格局。强化陆海统筹联动,大力发展海洋经济,优化海洋开发利用,做大做强绿色石化、绿色钢铁、海上风电、海洋牧场等特色优势产业,打造产业集聚带、滨海旅游带。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优化专项债结构,集中支持省委重大决策重点领域,更好落实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重大战略。

  (三)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贯彻落实全省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大会精神,建立健全推进制造业当家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支持制造业当家的资源要素配置新机制,建立健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目标体系、考核体系、督查体系。要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促进产业与科技互促双强,加快构建全过程创新生态链,推动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加快培育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注重巩固提升产业配套能力。把技术改造作为广东坚持制造业当家的关键工程,将技术改造纳入工业经济发展重点,加大技改投资力度,引导和鼓励工业企业开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改造。

  (四)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政策供给和预期引导,全力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全力激活消费潜力,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千方百计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形成消费和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推动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大力发展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积极培育智能家居、文娱旅游、体育赛事、国货“潮品”等新的消费增长点。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提振新能源汽车、电子产品等大宗消费。对照“十四五”规划目标和102项重大工程任务,查漏补缺,扎实做好项目谋划。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带动放大效应,重点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基础设施、节能减排降碳,大力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三大工程”。完善投融资机制,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建设,进一步激活民间投资。

  (五)统筹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着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持续提升发展“含绿量”“减碳量”“含金量”。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深入实施“民生十大工程”,更加突出就业优先导向,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供给,确保重点群体就业稳定。一体推进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教育体系、高水平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巩固完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抓好“一老一小”保障,大力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和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银发经济,加快补齐养老、托育短板,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

  (六)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加快构建新安全格局,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强化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省重点工作法治服务保障,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全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和风险监测防控,防止发生涉众金融风险。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面提升维护公共安全效能,持续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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