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至14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到吉安、抚州市,开展《江西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条例》执法检查。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潘东军参加吉安市检查。
检查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和实地检查等方式,听取了相关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情况汇报,征求了进一步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并详细查看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明白人”建设、矛盾纠纷化解等台账,了解利用新媒体、人工智能等现代化科技手段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情况。
执法检查组对两地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给予肯定。检查组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大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巩固拓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平台,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大力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省人大监察司法委郭雯莉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