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教育局对辖区内校车安全监督管理如何依法全面履职?”“请问检察院在下一步如何加强对教育局履职的法律监督,确保教育局切实履行校车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8月2日下午,在襄州区人大一楼会议室,一场围绕校车安全的代表约见活动正在紧张有序地开展。会上,孙明勇、李学林等4位人大代表针对前期调研中发现的校车安全存在履职不力、职责不清等问题分别向教育局和检察院进行提问。教育局、检察院的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同志耐心回答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对工作中出现的纰漏认真反省并表态。在一个半小时的约见会上,代表们从维护学生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角度出发,开门见山、各抒己见,对相关部门抛出一连串问题,活动现场紧张而有序。
代表约见是代表执行职务的一种有效监督手段,是襄州区人大常委会提升代表担当作为,增强监督刚性和质效的创新之举,更是进一步强化人大的民意表达功能,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生动写照。
根据《襄州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暂行办法》的规定,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参加区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和联系人民群众等活动中发现的重要问题,按照规定的程序以个人或者多人联名的方式,约见本级或者下级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进行当面询问、提出问题,被约见人予以答复或者解决。
在今年5月襄州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员额检察官两随机一评议”工作中,有人大代表在抽查公益诉讼案件卷宗发现,“区教育局对本辖区校车安全怠于履职案”中反映的校车安全问题依然存在,区检察院在发出《磋商函》和《检察建议书》后没有及时监管到位,区教育局在收到《磋商函》和《检察建议书》后,整改落实不够彻底,存在安全隐患。“校车安全事关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受到家长和社会的密切关注,一旦发生问题,后果将会是非常严重的,我建议就校车安全问题对区教育局和检察院进行约见,督促他们整改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教工委主任孙明勇在看完卷宗后向其他人大代表提议。参与抽查卷宗的刘文旭、李学林等人大代表表示:“校车安全隐患一丁点也不能马虎,针对校车安全开展约见十分有必要”。
在“员额检察官两随机一评议”工作结束后,参与评议工作的人大代表孙明勇、刘文旭、李学林联名向区人大常委会代工委递交了《代表约见申请表》,就校车安全问题申请向区教育局和检察院进行代表约见。区人大常委会代工委收到申请后,转交给区人大法制委,由区人大法制委负责本次代表约见活动。
区人大法制委在收到代工委转交的《代表约见申请表》后,就开始紧锣密鼓安排本次代表约见工作。考虑到6月、7月正值中考、高考考试及录取工作,区教育局工作任务量大。经商议,确定在8月上旬开展本次代表约见。为保证本次约见的问题具有针对性,不流于形式,在前期案卷评查的基础上,区人大法制委于7月中旬和下旬分别组织了参与案卷评查的人大代表召开会议,针对约见时提出的问题进行讨论。“我认为本次约见针对教育局的问题重点在校车安全出现隐患为什么没有及时整改,以及后续如何避免类似问题的出现,针对区检察院的问题重点在如何加强对《检察建议书》的督促落实上下功夫”,参与评查的人大代表、区司法局工作人员程文杰表示。最终,经过区人大法制委和4名人大代表商议决定了3个针对区教育局的约见问题和2个针对区检察院的约见问题。在确定好约见问题后,区人大法制委制定了《代表约见区教育局、区检察院负责人工作方案》,明确了约见步骤和整改问题,确保本次约见能够有序开展。
8月2日下午,本次代表约见活动拉开了序幕。“请问教育局在收到检察院‘关于我区一名校车驾驶员酒后驾驶校车’的《磋商函》和《检察建议书》后,是否根据建议将该案作为典型案例组织全区教育系统进行学习,为什么给检察院的回函中没有提到相关内容”。活动开始,区人大代表李学林开门见山,直接向区教育局负责人抛出问题。“我局收到《磋商函》和《检察建议书》后,局教育党组高度重视,召开校车管理工作专题会议,会上由区校车办负责人通报校车违规典型案例,对校车运营方作了检讨并明确整改时限,会后区校车办立即对校车运营方出现的管理问题了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对驾驶员予以辞退处理。同时,区校车办开展突击检查,查看是否还存在聘请不合格人员驾驶校车行为。但是,当时复函时只是总体报告了日常对校车驾驶员等校车参与者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没有将就此事件召开会议、通报等情况列入回复中,是我们考虑不够细致、认识不够到位”,区教育局负责人回答道。
在区教育局参会负责人回答完毕后,会议主持人征询了人大代表对回答是否满意,若回答避重就轻或不到位、不满意的,则可以继续追问。提问结束后,参会的区教育局和检察院负责人分别就今后如何落实本次代表约见中提到的问题,切实把校车安全隐患消除到位进行了表态发言。区教育局表示:“下一步,区教育局将召开专题会议,全面排查整治,摸清基础台账,并继续联合区公安局、区交通运输局等职能单位不定期就校车运营情况、校车硬件设备配置情况等方面开展校车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发现问题能整改立即整改,不能第一时间整改到位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要求限时整改,若整改不到位,要求停运”。区检察院表示:“通过本次代表约见,我们深刻认识到在工作中存在监督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检察建议书》的跟踪问效,督促相关行政单位做好整改,确保监督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会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同文强调,校车安全一直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事关学生安全,事关社会和谐,校车安全这根弦坚决不能松懈。区教育局要针对现在出现的安全隐患采取措施、加强监管、举一反三,区检察院要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形成治理合力,杜绝校车安全隐患。
下一步,襄州区人大常委会将继续针对校车安全问题督促区教育局和检察院整改落实,并在10月组织参加约见的代表实地查看整改进度,听取整改情况报告,确保约见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校车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杨新生 肖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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