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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8-10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24年7月23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龙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报告全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请审议。

  刑事审判承担着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重要职能,关乎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关乎民心向背、执政根基,关乎社会公正、法治权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对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惩严重刑事犯罪、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防范冤错案件等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广西是边境地区、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地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边疆安靖、人民安宁,责任重大。党的二十大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广西代表团讨论时,勉励广西要在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更大作为、在维护国家安全上作出更大贡献。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全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提供了遵循,作出科学指引。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和关心刑事审判工作,刘宁书记在自治区高级法院调研时强调,全区各级法院要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上彰显新担当,在推进法治广西、平安广西建设上创造新业绩,在服务保障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上展现司法新作为,对全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2020年以来全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近年来,全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按照党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要求,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深化刑事审判理念、制度和实践创新,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刑事审判工作取得新成绩新进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广西、平安广西,促进广西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2020年至2024年5月,全区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58777件,审结251694件,依法判处罪犯198495人。11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2篇裁判文书、8场庭审入选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百场优秀庭审”,全区法院有18个集体、42名个人获国家级、省部级荣誉或表彰。

  (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促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广西建设

  统筹发展与安全,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认真履行维护国家安全、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靖重大责任,守好祖国南大门。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边疆安靖。坚持以维护政治安全为根本,依法严惩颠覆国家政权、煽动分裂国家、暴力恐怖、邪教、间谍等犯罪。百色市中院审理张某斌间谍案,对从事间谍活动、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原国家工作人员张某斌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入选2024年发布的全国“十大反间谍案例”。依法惩治走私、偷越国(边)境、跨境赌博等犯罪活动,维护国(边)境管理秩序,对走私偷逃税款2.6亿余元的杨某生等人依法从重处罚。

  坚持宽严相济政策,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案件9228件11831人,对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判处死刑,发挥刑罚震慑作用。严格依法适用非监禁刑,对52319名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犯罪人员免予刑事处罚或判处缓刑、管制、单处附加刑,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积极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严惩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犯罪,平等保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自治区高级法院等8家法院获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崇左市中院等3家法院、2名个人荣获自治区第九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审结黑恶案件672件4296人。对利用“套路贷”牟利、暴力催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首要分子刘某松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强化“打财断血”,创新涉黑恶财产“六必查”和“府院联动”等机制,追缴到位涉黑财产30.09亿元,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推进专项整治,发出司法建议233份,巩固整治“村霸”“沙霸”“矿霸”等成果,促进基层社会治理。

  助力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7014件,判处罪犯25583名,坚决遏制毒品犯罪蔓延势头。自治区高级法院审理梁某景、黎某都等11人制造毒品案,对罪行极其严重的两名主犯判处死刑。钦州市中院审理黄某彬贩卖毒品案,严惩利用、教唆未成年人实施毒品犯罪,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毒品犯罪典型案例。经多年综合治理,我区毒品犯罪案件数量连续6年下降。

  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坚决贯彻党中央反腐败工作部署,完善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积极参与“打虎”“拍蝇”“猎狐”,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859件2106人,其中被告人原为中管干部3人、厅级干部53人、处级干部224人。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行贿犯罪惩治力度,审结行贿案件202件252人。钦州市钦南区法院审理宋某毅行贿、受贿案,入选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典型案例。依法审理全国第一起外逃国外的“红通人员”黄某兰违法所得没收案,判处没收其在国内违法所得财产,挽回损失1.89亿余元。

  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将刑事审判融入国家治理大局,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结合办案运用司法建议等,积极推进犯罪预防和社会治理。依据案件审理发现的社会治理风险,发送司法建议817份,得到反馈593份,反馈率72.58%。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聚焦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目标任务履职尽责,以高质量刑事司法服务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努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理念,出台服务保障我区加快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意见,健全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司法保护机制,制发涉企业刑事诉讼审判工作指引,依法规范适用强制措施,禁止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审结涉企刑事案件273件,让企业家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强化涉产权案件审判工作,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把一般违法作为犯罪处理。自治区高级法院提级再审蒋某智骗取票据承兑案,依法宣告无罪,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涉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再审典型案例。

  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积极开展处置非法集资、反洗钱、反假币等专项行动,加强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机衔接,完善多部门联合打击工作机制,审结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罪案件1017件,追赃挽损30.28亿元。依法妥善审理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分行原职员梁某红集资诈骗等一批重大非法集资类案件,有效遏制犯罪分子嚣张气焰,2023年案件量同比下降44.66%。

  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力度,深化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改革,审结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15件,服务保障广西创新驱动发展。依法惩治侵犯商业秘密、损害商业信誉等严重扰乱竞争秩序犯罪,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柳州市中院审理中央有关部门联合挂牌督办的全国首例侵犯网络数据库著作权刑事案件,确认网络数据库的知识产权属性,助力企业创新发展。依法审结逃税骗税等涉税犯罪案件164件,维护国家税收征管秩序和安全。

  (三)坚持为人民司法,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人民至上,依法惩治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犯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强化民生司法保障。依法审结侵害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刑事案件9395件,对在幼儿园砍杀多名师生的李某文依法判处死刑。建立婚姻家庭纠纷、反家暴联动工作机制,严惩家庭暴力犯罪。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行刑衔接机制,审结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666件,维护人民群众“针尖上”“舌尖上”安全。严惩侵害残疾人犯罪,切实保障残疾人人身财产安全。发挥司法救助扶危济困作用,救助困难当事人15628人,发放救助金2.17亿元,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出台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实施意见,建立军地司法协作机制,依法严惩涉军犯罪,审结泄露军事秘密、破坏军婚等涉军犯罪案件76件,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

  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犯罪。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2.13万件2.81万人,依法严惩幕后“金主”、组织头目等主犯,追赃挽损3.23亿余元,尽最大努力保护群众利益。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审结养老诈骗案件89件219人,追赃挽损7184万元,守护老年人“钱袋子”安全。

  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坚持用最严格司法保护生态环境,完善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审结破坏生态、污染环境案件10627件,保护广西绿水青山。防城港市中院审理的许某等非法占用红树林林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保障被告人、被害人、辩护人诉讼权利,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严格防范刑事冤错案件,依法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15328人次,依法宣告42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63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坚持有错必纠,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275件。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规范适用刑罚变更制度,审结减刑、假释案件33002件,提升刑罚执行效果。

  (四)加强刑事司法保护,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不断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用心呵护、优先保护。

  以“零容忍”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953件8012人,对强奸后强迫、组织24名幼女卖淫的梁某师判处死刑。组建未成年人审判专家库,推动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实现全区126个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全覆盖。与团委、妇联等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引入98名青少年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被害人及时采取法律援助、转学安置、心理疏导等保护措施,携手各方为孩子们撑起法治蓝天。坚持优先救助、应救尽救,帮助困难未成年人598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73.8万元。

  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落实辩护全覆盖、不公开审理等制度,依法保障未成年被告人诉讼权利。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502件8021人。情节较轻的,依法判处非监禁刑1036人,免予刑事处罚9人;罪行严重的,坚持宽容但不纵容,依法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1091人。从严惩处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审结涉未成年人电信网络犯罪案件450件,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犯罪黑手。开展未成年被告人社会调查和个性化教育矫治,印发贯彻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对符合条件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一律封存。

  深化未成年人全方位保护。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建立131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全区1323名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桂林市中院建设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获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贵港、玉林等法院精心打造了“贵法君说法”“法官妈妈”等普法品牌,浦北县法院拍摄微电影《叶子的秘密》入选全国法院十佳微电影,营造保护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环境。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团委等部门协调联动,健全“法官+团干部+司法社工+职能部门+志愿者”社会关护机制,共筑全方位、立体化保护体系和犯罪预防体系。柳州市中院刑一庭等2个集体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南宁市江南区法院等7个集体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8名个人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五)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提升刑事案件审判质效

  坚持把“公正与效率”作为刑事审判工作永恒的主题,深化刑事审判改革,努力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深化庭审实质化改革。全面落实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法庭调查“三项规程”,保障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充分发挥庭审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决定性作用,以庭审程序公正保障裁判实体公正。开展促进提高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率专项工作,建立二审开庭常态化机制,2024年5月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率65.52%,高于全国平均值6个百分点。与自治区检察院联合下发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促进提高量刑建议精准度和量刑公正性。

  用实招提质量。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压实院庭长对“四类重点案件”的监管责任,全面推行院庭长“阅核制”,强化对案件质量把控。发挥各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对案件质量的把关作用,讨论疑难、复杂刑事案件9831件。加强司法数据分析研判和条线指导,发布扫黑除恶、毒品犯罪、职务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等典型案例66件,编写刑事法官培训教学案例,用足用好法答网、人民法院案例库,促进统一裁判尺度。选任人民陪审员10041人,参与审理刑事案件62856件,以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

  多措并举增效率。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区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从2020年78.55%上升至2023年86.26%。建立远程提讯、远程开庭等智慧审判系统,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提升办案效率。推进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加大速裁程序适用力度,让公平正义跑出“加速度”。平南县法院与县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共建刑事案件简案快审一站式中心,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时长缩短3—4天,服判息诉率由81.66%上升至94.18%。深度融合涉案财物处置与刑罚执行,减刑、假释案件中注重审查财产性判项执行情况,执行生效刑事裁判涉财产性判项205.12亿元。

  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支持辩护律师依法履职,推广运用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为律师提供在线立案、网上阅卷、开庭排期等服务,接待辩护律师到法院阅卷、开庭、来访等32万人次。规范庭审安检工作,平等对待律师与检察人员。会同司法行政部门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完善指定律师辩护案件范围、指派流程等制度,尊重和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定期与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座谈,完善律师与法官正常沟通交流机制,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

  不断拓展协作制约机制。与自治区检察院建立“两院”工作协商机制,强化信息通报和联合督导,促进审判质效提升。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检察院等部门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行刑衔接机制,形成环境司法保护合力。与自治区纪委监委印发职务犯罪案件涉案财物移送处置办法,促推涉案财物移送处置规范化。与自治区国家安全厅建立危害国家安全案件集中管辖机制,促推刑事审判专业化。与监狱建立联络机制,提高减刑假释案件审判效率。与党委政法委、纪委监委、检察、公安等部门开展同堂培训10期,参训1560人,促进统一执法司法理念。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警,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刑事审判队伍

  按照“五个过硬”要求,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高素质刑事审判队伍。

  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推进党建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引导广大干警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审判自觉推动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全员政治轮训,广大刑事审判干警接受了深刻思想教育、精神洗礼。

  系统提升司法能力。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每年举办刑事审判业务培训班,组织讲师团巡回授课,培训干警1000余人次,努力提升干警专业能力。注重高层次审判专业人才培养,评出刑事领域的全区审判业务专家10人。推动理论研究与审判实践深度融合,26篇论文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获奖,143篇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选派92名刑事审判干警到上下级法院、党政机关、定点帮扶村挂职锻炼,促进长见识、增才干。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警。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深入推进清廉法院机关建设,弘扬“马上办、抓落实”雷厉风行工作作风。持之以恒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查处利用审判权违纪违法刑事审判干警53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4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二、当前刑事审判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

  近几年,全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和长足进步,但与新时代党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新时代刑事司法理念有待进一步强化。一些法官大局意识不强,跟不上新时代新要求,从“治罪”到“治理”理念需进一步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做得还不够。有的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质量不高,对危险驾驶等轻罪治理重视不够。有的法官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理解把握不准,裁判结果与人民群众朴素公平正义观存在差距。二是刑事审判风险压力明显增大。新类型、涉众型犯罪明显增多,犯罪信息化、智能化、组织化趋势明显,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案件在调查取证、专业鉴定等方面存在困难,审判难度大。一些重大敏感刑事案件在全媒体环境下极易成为舆论焦点,少数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利用网络炒作案件,审判工作面临巨大舆论压力。三是刑事审判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有的案件证据认定、法律适用、审判程序存在瑕疵,裁判文书说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法官就案办案、机械办案,不善于“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没有很好实现三个效果相统一。有的法官不尊重律师,对律师诉讼权利保障不充分,不注意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影响案件审理效果。四是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需进一步推进。改革的协同推进有待提升,庭审实质化有待加强,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落实不到位;当庭宣判率、二审开庭率、简易程序、速裁程序适用率还需提升。五是过硬刑事审判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中基层法院刑事审判业务骨干流失严重,队伍不稳定,专业化建设存在短板,部分基层法院刑事审判法官严重短缺。有的法官驾驭庭审、舆情应对处置等能力不强。从严管党治警有待深化,依然存在个别法官以权谋私、枉法裁判等腐败现象。六是沟通协调机制需进一步完善。有的法院与纪检监察、检察、公安等部门沟通不畅,特别是在调查取证、涉案财物处置、追赃挽损等方面衔接机制不健全。我们将正视问题,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三、努力推进新时代全区刑事审判工作迈上新台阶

  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全区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紧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狠抓刑事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更好履行维护政治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贡献刑事司法力量。

  (一)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更加坚定自觉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进刑事审判工作、履行司法职责,切实把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到法院工作中。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加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全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

  (二)更加主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处各类犯罪行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犯罪,助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广西。持续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三)加快推进刑事审判工作现代化。持续推进刑事审判理念现代化,牢牢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努力实现法理情相统一。健全审判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用好审判管理质量指标体系和绩效考核机制,落细落实院庭长“阅核制”,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加强审判监督指导。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二审开庭常态化机制,深化知识产权、环境、少年审判“三合一”改革,不断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加强数字法院建设,推行无纸化办案,以数字法院助力审判质效提升。

  (四)持续推动健全协作制约机制。持续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国家安全、司法行政等机关的协作配合和监督制约,完善联席会议、工作协商等机制,推动解决调查取证、追赃挽损、减刑假释实质化审理等难题,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拓宽法官与律师正常沟通交流渠道,充分保障律师依法履职。

  (五)持续提升刑事审判队伍司法能力。强化教育培训和实战训练,切实提升过硬政治能力、公正司法能力、审判管理能力、狠抓落实能力。加强专业化人才培养储备,配足配强刑事审判队伍力量,抓实全员考核,一体融合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理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抓好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严惩司法腐败,以廉洁司法确保公正严明司法。

  这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全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充分体现了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刑事审判工作的高度重视。全区法院要坚决执行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和人大调研组反馈意见,全力推进新时代全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现代化,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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