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群众幸福感的重要基础。今年以来,应城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精神,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始终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为群众攥紧“钱袋子”,守好集体资产“家底”,促进了“三资”管理规范化。全市“三资”领域信访举报量同比下降63.2%,集体收入增加846万元。
深入调研把脉问题短板
“我市在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方面有哪些好的做法?取得了哪些成效?”“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方面是否公开透明?”“怎样保证村级集体资产既不流失又能增值?”为摸清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应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农工委深入一线调研,采取“实地视察+座谈听取”的方式,对村级集体“三资”管理的难点、痛点、堵点等问题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调查研究,全面摸清了全市农村集体“三资”底数和管理现状。根据调研情况,农工委结合实际,梳理形成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清单,并围绕走访调研发现的问题积极建言献策、问诊把脉。如针对集体资产台账不完善、集体资产出租发包程序不规范、村级财务公开透明度不够等问题,提出了“从盘清家底入手,从规范发包破题,从数字监管筑基”等针对性意见建议,为地方党委政府推动“三资”管理规范化贡献了人大智慧。
有效监督 推动规范管理
“三资”是村集体重要的“家底子”。应城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多措并举、纵深发力,切实强化“三资”监管实效,将人民当家作主充分体现到守好“人民家产”的生动实践当中。
一是依法监督,保障法律实施。充分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开展《湖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深入镇村,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产权制度改革、贯彻落实《条例》等情况及成效,分析查找问题,并要求有关单位加大整改力度,按规定时间节点如期完成整改任务。为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全面提升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在应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的报告,形成审议意见转政府部门及时办理,跟踪督办政策执行落实、“三资”清理进展等情况,推动各部门落实责任,强化整改。
二是协同监督,抓实专项整治。一方面,联合市纪委、财政、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查找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合力推动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细落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人员。截至6月底,应城市共查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违规违纪问题98起,处理相关责任人34人。另一方面,协调法院、公安、司法等多方力量,发挥人大代表金牌调解员力量开展诉前调解,成功化解击破了一批损害集体权益的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
三是程序监督,促进规范运行。定期组织人大代表通过查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监督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公开发包、资金管理等情况,督促“三资”阳光透明交易。
建言出力 破解发展难题
确保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应城市人大常委会乘众之智、用众之力,发挥人大代表人熟、地熟、情况熟、威信高等方面的优势,鼓励各级人大代表盘活农村闲置资产,做活土地文章,做优特色产业,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注入新动能。
杨岭镇人大组织人大代表参与村集体资产盘活工作,提出“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发展模式。对固定资产、资源性资产等承包合同进行重点清理,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与承包业主,分类别分层次重新签订合同,2023年10月底之前经济合同,承包期限一律为3—5年;10月底之后新承包合同和到期合同,严格按照《杨岭镇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细则》执行,所获资金全部汇入村级集体经济账户。对闲置多年的村集体资产,积极寻找载体的投资者,让“沉睡”资产成为增收“活水”。组织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对农村撂荒耕地整治工作进行视察,充分调动村民复耕复种的积极性,发挥青年乡贤回乡创业创新引领作用,以“合作社+基地+农户”等经营模式发展特色农业。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全镇收回集体土地资源3527.4亩,签订有效合同267份,新增集体收入86.5万元,有效地壮大了集体经济、提升了基层治理效能、增进了民生福祉,助力村级集体经济增收跑出“加速度”。(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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