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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江人大:为改革发展绘就鲜明的法治底色

发布时间:2024-08-10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人大网

  历史的车轮,在法治的轨道上滚滚向前;时间的一瞬,因法治的光辉而永远定格。

  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之际,2024年7月18日,九江市委召开全市立法工作会议,全面总结全市立法工作,为推动九江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方向路径,也为强化九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法治保障吹响了号角。

  回首九江立法工作的实践历程,一份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的答卷徐徐打开。自2015年九江市被赋予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13部,涉及城乡建设与管理、历史文化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治理各方面,一部部发展所需、改革所急、群众所盼的法规相继出台,为九江改革发展绘就了鲜明的法治底色。

  “人民需要什么法,就立什么法”

  全市立法工作会议指出,“要注重统筹不同群体诉求,坚持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就立什么,真正让立法便民利民惠民,让法律更有温度、更富温情。”

  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就是期盼有更优质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

  人民需要什么法,就立什么法。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立法为民”作为立法工作的主旋律,把“问需于民”作为立法的根本遵循,先后制定出台《九江市城市居住区配套设施管理条例》《九江市物业管理条例》《九江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一批回应群众期盼的“有情之法”。

  “看了公告以后非常高兴,我们小区在九江小学九龙山校区的学区内,孩子上学、家长接送都很方便。”

  教育配套设施建设关乎“办人民满意教育”,事关更好满足群众对“上好学”的需要。今年9月,九江小学九龙山校区即将开学,与九江小学八里湖校区实行“一校两部”模式,将有效缓解住宅小区适龄学生就近入学问题,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给、提高教育质量。从校舍新建,到落地招生,再到群众点赞,这是《九江市城市居住区配套设施管理条例》5月1日正式实施后所出现的新气象,更是“立法为民”的生动体现。

  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九江市城市居住区配套设施管理条例》对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移交、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规范,特别是从老百姓关注度较高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入,着重对教育、养老、托育、公共文化、社区卫生服务、停车场的配套设施建设作出了专门规定,其中明确“教育配套设施应当结合学龄人口的分布状况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合理规划设置”,使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建设更加于法有据,更好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最严密的法治,才是最可靠的保障”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最可靠的保障。”全市立法工作会上,对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工作作出专门强调。

  九江是生态资源的富集地,全省152公里长江岸线、鄱阳湖三分之二的水面和湖岸线、世界名山庐山等均位于这里。但同时它也是生态环境的敏感区,守好青山叠翠、护好碧水悠悠,是九江人必须扛起的责任。

  近年来,九江市人大常委会立足实际,选准城市湖泊、饮用水源、水利工程、松材线虫病防治等小切口,制定了一批特色鲜明、直指问题的地方性法规,以法律红线来保障绿色发展底线,让法规更有九江味道、更具九江特色。

  如何从根本上变“黑臭水”为“幸福河”,《九江市城市湖泊保护条例》将甘棠湖、南门湖、八里湖等纳入立法保护,明确城市水污分流建设与管理、取缔非法排污口的刚性要求,并确定水域保护线、绿化带保护线、建设控制线的“三线管理”措施,让城市湖泊成为百姓门前的一道靓丽风景。

  “绝不能让喝上干净的水成为群众的奢求”。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九江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提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分级分类保护制度,推动完成16个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制定《九江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明确生态流量泄放、畅通水生物洄游通道、日常巡护管理等要求,在法治轨道上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水生态平衡,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调节功能和生态效益。

  以立法手段加强庐山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疫源防控,推动庐山景区疫情防控形势根本扭转,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获国家林草局通报表扬。这是《九江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有力实施所取得的明显成效。

  一系列地方性法规的有力护航,勾勒出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画卷。

  “在管用之法上下足‘绣花功夫’”

  法者,治之端也。近年来,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城市建设与管理等重点领域立法,以问题为导向,按照务实管用、急用先行的原则,在具体内容、核心制度、关键条款的设计上下足“绣花功夫”,促进城市治理循法而行、依法而治。

  走进庾亮南路历史文化街区,浓缩的古城面貌、厚重的文化展陈,让老街道的烟火气、老城区的厚重感在这里重现、交融,徜徉在庾亮路上,扑面而来的是文化的气息,感受到的是法治的力量。

  2019年10月,《九江市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施行。该条例对历史建筑的确定标准和程序、保护措施、合理利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条例实施以来,推动全市723座历史建筑全部挂牌,一批历史建筑得到及时挽救,中心城区4条历史文化街区完成更新保护,庾亮南路街区、浔阳楼等5处入选江西省第一批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优秀案例,九江荣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称号。

  立法决策,贵在与改革决策相衔接。按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重心下移、人员下沉”的改革方向,制定《九江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条例涉及重大利益调整,阻力巨大。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召开两场听证会,邀请专家充分论证,平衡各方利益,并将其纳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议题予以推进。该条例出台后,市城市管理局200多名执法人员连同编制整体调整至基层,顺利实现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目标。

  九江襟江带湖、依山傍水,既得水利,也受水患。该市在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和流域防洪能力方面不懈探索,形成了一批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和改革举措。2023年5月,九江成功跻身全国第三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

  实践每前进一步,立法就跟进一步。全市立法工作会议指出,要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九江市人大常委会目前正在开展《九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立法调研、完善修改等工作,以期把海绵城市建设的改革成果上升为法规制度,推动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步入法治化轨道。

  回首过去,在依法治市的进程中,九江市人大常委会迈出的每一步坚定有力,留下的每一个脚印无比清晰;放眼未来,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市立法工作会议精神,自觉增强做好立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把服务改革大局、反映人民意愿贯穿立法全过程,不断推进新时代九江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编辑:李恒


原文链接:https://www.henanrd.gov.cn/2024/08-07/1992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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