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4年7月31日雷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陈尔鲲同志为雷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驻村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二)
任命:
毛正能同志为雷山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雷山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唐家英同志为雷山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孙 云同志为雷山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杨华锋同志的雷山县人大常委会委员、雷山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雷山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肖 涛同志的雷山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毛正能同志的雷山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雷山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
决定任命:
肖 涛同志为雷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 军同志的雷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文 豪同志的雷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王宾洲同志的雷山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四)
免去:
陆 阳同志的雷山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