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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大“五个力”助推共同富裕示范区典范城市建设

发布时间:2021-09-08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人大

  

  根据省市委部署,为牢记领袖嘱托、守好红色根脉,嘉兴市人大常委会主动担当,积极助推共同富裕示范区典范城市建设。

  一是谋定而动、知信合一,强化共同富裕典范市建设的贯彻力。坚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率先示范,机关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分层分级抓好学习贯彻,深刻领会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的内涵特征,深刻领会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典范城市的定位目标、任务举措、工作体系和推进机制。

  二是聚焦改革、法制保障,强化推进相关政策制度的创新力。突出急用先行和“小快灵”立法导向,梳理改革立法需求清单,配合省人大协同构建促进共同富裕的地方法规体系。谋划开展省决定督查检查,及时启动作出市《决定》,将党委决策部署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三是依法监督、有效监督,强化助推决策部署的精准力。紧扣共同富裕示范区典范城市建设指标体系,紧密结合年度监督工作计划,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推动共同富裕法律法规有效执行和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四是发动代表、依靠代表,强化聚集典范城市建设的凝聚力。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代表当好群众代言人、政策宣传员、岗位模范生,积极提出与示范区典范城市建设相关议案、意见和建议,引领带动全市人民积极投身示范区建设的伟大实践。

  五是唯实惟先、善作善成,强化打造变革型组织的变革力。紧密结合数字化改革工作,进一步增强全体人大机关干部主动意识、竞争意识、前列意识,构建全市人大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运行机制。紧密结合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强化业务培训,合力保证换届风清气正,为典范城市建设奠定坚定的政治基础和组织保障。

  


原文链接:https://www.zjrd.gov.cn/sxrd/sxrdzhq/202109/t20210907_920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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