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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消防法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

发布时间:2021-09-08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今年下半年委托我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为做好这项工作,8月27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消防法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熊建平主持会议并讲话。会上,省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林天宁通报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受委托开展消防法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应急管理厅等12个相关部门汇报了消防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对法律法规修改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了互动交流。

  熊建平在听取汇报后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立足平安浙江建设大局,连续18年将消防工作纳入“平安浙江”建设考核,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法规制度不断完善,改革创新不断深入,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宣传培训不断强化,消防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全省火灾发生数、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均明显下降,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熊建平强调,深入贯彻实施消防法,推进我省消防工作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促进改革和法治,深刻认识消防法执法检查的重大意义。二要理顺体制机制。结合浙江情况,进一步明确消防救援机构与应急、公安、住建等部门在消防管理的权责关系,构建“全灾种、大应急”的“大消防”格局。三要压实各方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四要注重源头防范。建立火灾形势定期研判报告和典型火灾分析通报机制,聚焦隐患源头,紧盯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等风险防范重点,开展常态化治理。五要夯实基础保障。进一步做好规划,坚持规划先行;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特别是要发挥浙江民营经济发达的优势,合理规划利用企业消防力量;进一步保障经费,尽可能地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六要提升社会消防安全意识。积极拓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和培训范围,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公益性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全社会消防安全素质。


原文链接:http://www.bjrd.gov.cn/xwzx/gsrd/202109/t20210906_24856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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