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推动习惯养成,改善人居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自治区住建厅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于2024年5月30日由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进行了初次审议。为做好条例草案的修改工作,7月17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条例草案立法相关知识解读会,邀请自治区住建厅有关领导及专业人员对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及条例草案起草的背景、相关知识、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条例主要内容等做了解读。
通过解读,法制工作委员会全体同志对条例制定的背景、意义,以及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有了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为进一步做好条例草案修改工作奠定了理论和实践基础,有利于更好地提升立法质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供稿)
来源:《新疆人大》微信公众号
编辑:吐孙那衣·艾先
审核:冉海霞
终审:韩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