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召开《四川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草案)》立法工作情况专题汇报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琳听取专题汇报并讲话。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条例草案提请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后的修改情况、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建设等方面作了汇报,与会人员就具体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
彭琳对条例草案的起草和修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强调,对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责。要充分认识备案审查工作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通过充分发挥备案审查的监督职能作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原则,明确备案审查范围、规范备案审查程序、增强备案审查刚性。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黄智刚,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俊,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贺江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阖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