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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落地,农村地区解“渴”!省水利厅答复代表建议,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发布时间:2024-07-09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农村供水保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一项保民生、得民心、稳增长的惠民工程。近日,贵州省水利厅公布了《省水利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85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就省人大代表崔华明提出的建议进行办理答复。

  据了解,在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崔华明代表聚焦农村供水问题,提出了《关于加快农村小型稳定水源工程建设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的建议》,推动农村供水保障,顺应广大农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内在需求,为乡村振兴提供保障。

  省水利厅在《答复》中显示,近年来,省水利厅通过完善农村供水保障相关制度、加快推进农村供水管网建设、强化资金保障等有效措施,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和发展取得长足进步。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建成农村供水工程8.69万处,覆盖农村人口(含集镇)3641.6万人,自来水普及率达91.2%,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40.6%,水质合格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为进一步夯实民生水利基础,切实解决我省水利建设中的水源、水网、体制机制等方面问题,全面提升供水保障能力。”《答复》指出,2023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以下简称《方案》),通过集聚要素资源,计划用3年时间,完建316个骨干水源工程(其中大型5个,中型95个、小型216个)。

  其中,黎平县3个(长溪中型水库完成大坝填筑、水竹冲小型水库正在开挖坝肩、绞洞小型水库正在开展“三通一平”),目前已完建105个骨干水源工程(其中大型2个,中型37个、小型66个),为有效保障城乡人畜饮水、产业发展、粮食安全、生态环境等奠定了坚实基础。

  省水利厅按照“确有需要、量力而行、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以市、县为主,重点围绕解决2022年旱情暴露出的短板,结合各地建设意愿、筹资能力以及省水投集团与市、县合作情况,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全省共357个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其中黎平县3个)纳入《方案》,目前已开工158个。

  今年6月,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贵州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全省共规划1026个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2991.7万人,其中黎平县7个项目、覆盖46.4万人。

  “持续推进农村千人以下水源地保护工作。”《答复》显示,为确保水质安全,为人民提供清洁、安全的饮用水,省水利厅着力抓好农村千人以下水源地保护工作。

  2022年安排2020万元,用于15个县(市、区)开展农村千人以下水源地保护工作,涉及农村水源地保护580处,已全部完成;2023年安排2120万元,用于27个县(市、区)开展农村千人以下水源地保护工作,涉及农村千人以下水源地保护625处,已全部完成;2024年安排1985万元,用于25个县(市、区)开展农村千人以下水源地保护工作(其中黎平县获得省级补助资金80万元),目前各地正在有序推进。

  下一步,将尽快补齐骨干水源工程要素保障短板,确保完成年度推进目标及三年攻坚任务。加快编制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计划6月底前报省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用于指导各地推进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继续积极争取省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千人以下水源地保护,监督指导各地用好下达资金,加快推进水源地保护和整治工作。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xwzx/rdjj/202407/t20240708_85074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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