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并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今年7月,毕节市人大常委会被正式确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这也是我省首个国家级基层立法联系点。
据悉,自毕节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获得立法权以来,已相继制定《毕节市地方立法条例》《毕节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为推动毕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据介绍,毕节市人大常委会成功申请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有助于该市进一步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水平,进一步以立法推动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建设,为推动毕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记者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