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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东北三省一区旅游业协同发展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7-03 作者:佚名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启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东北三省一区人大常委会协同立法工作框架协议》的安排,三省一区人大常委会今年要同步制定《关于促进东北三省一区旅游业协同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辽宁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已于5月份审议通过了该决定。

  为确保第一次省际协同立法取得良好开端,我们及时调整立法工作计划,将原本8月提请审议的决定草案提前至6月。为此,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会同省人大民侨外委、省文旅厅等部门与其他三省区多次座谈交流、沟通协调,反复修改决定草案,最终敲定协同文本,并在实施日期和发布时间上取得一致,实现了协同立法的目标。

  6月27日下午,本次常委会会议对决定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23年冬季以来,黑龙江省冰雪旅游的现象级“爆红”,不仅是新时代黑龙江振兴发展的良好开局,也为东北全面振兴注入了生机活力,我省人大常委会会同其他三省区人大常委会同步出台促进东北三省一区旅游业协同发展的决定是十分必要的。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没有提出不同意见。6月28日上午,经法制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形成了草案表决稿。

  以上报告及草案表决稿,请审议。


原文链接:https://www.hljrd.gov.cn/content.html?id=6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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