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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出台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建设数字领域省实验室

发布时间:2021-09-03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作为数字经济大省,广东下一步将如何发力,哪些领域将获支持?7月29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进行二审,进一步完善数字产业化、农业数字化和服务业数字化等方面的规定,并对政府部门职能进行细化。

  重点培育数字产业集群

  广东是数字经济发展大省,未来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如何深度融合?近来,社会各界对制定相关条例加以明确和保障的呼声越来越高。

  对此条例明确,广东将围绕数字经济实施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重大专项,构建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承接机制,推动获取重大原创科技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同时,推进数字经济领域省实验室建设,打造数字技术大型综合研究基地和原始创新策源地。

  未来哪些领域将获得重点支持?根据条例,针对数字产业化,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统筹规划集成电路、软件、新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发展;县级以上政府培育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网络安全等新兴数字产业,重点培育新一代电子信息、软件与信息服务、智能机器人等数字产业集群。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产业数字化方面,根据广东产业发展特色,该条例专门设置工业数字化、农业数字化和服务业数字化三个章节,内容得以进一步细化。

  其中,工业数字化方面,条例明确要特别关注中小型工业企业转型发展,提出要推动其运用低成本、快部署、易运维的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普及应用工业互联网。

  农业数字化特别强调农业产业智能化、农产品流通数字化及数字乡村新业态的构建。

  服务业数字化则强调重点推动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数字金融、数字商贸、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文旅等数字应用场景建设,创新服务内容和模式,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建立适应数字经济的人才评价机制

  为推动数字经济更好发展,条例推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例如在提高政府数字化服务效能方面,对优化一网通办政务服务、推动一网统管省域治理等方面提出要求。还提出省政府及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应当统筹规划全省政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全省统一的政务基础网络、政务云平台和政务大数据中心,推进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以及移动政务平台的建设和应用。

  此外,条例明确了我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方向,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应重点统筹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新技术基础设施、存储和计算基础设施等建设。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统筹推进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超级计算中心、边缘计算节点等存储和计算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效协同的数据处理体系。

  财政税收金融支持也将更加到位,条例提出对数字经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创新平台等安排资金投入,并发挥省级政策性基金作用,重点支持数字经济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和高成长、初创型数字经济企业发展。

  在人才支持方面,条例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将数字经济领域引进的高层次、高技能以及紧缺人才纳入政府人才支持政策范围,按照规定享受入户、住房、子女教育等优惠待遇,并探索建立适应数字经济新业态发展需要的人才评价机制。


原文链接:http://www.rd.gd.cn/rdlz/lfgz/202107/t20210730_184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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