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建立了由227名人大代表构成的“听证员库”,组织人大代表参加公开听证、参与法律文书公开送达和巡回检察等多种方式有序参与检察工作,将民意融入检察办案活动中,实现了案件办理的法理情相融合,也加强了人大代表对检察办案活动的全过程、“零距离”监督,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人大代表参与听证,促矛盾化解案结事了
人大代表的社会影响力较大,且具有权威性、中立性,邀请人大代表担任检察听证员,有助于实现“化解一案,推动一方”。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一些疑难复杂、久访不息的案件以听证方式审查处理,让当事人充分陈述和申辩,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听证过程中,人大代表以听证员身份有针对性地开展释法、说理、调解,积极化解了当事人的情绪,搭建了矛盾化解的桥梁。如李某某寻衅滋事公开听证案,李某某因债务纠纷多年未解决导致拦截、辱骂、静坐等过激行为,案件不“大”,但由于刑事和解、多元化解等工作没有做到位,导致矛盾激化。该案通过举行公开听证,引导双方当事人就债务清偿达成协议及民事赔偿达成和解,促进了该案的矛盾化解。
人大代表参与听证,促释法说理普法宣传
公开听证过程本身就是生动的法治课,既对当事人以案释法,又用鲜活案例促进人民群众法治观念养成。人大代表参与检察听证,结合个案向案件当事人讲准说透法理情理,让当事人知晓自己的案件为什么这样处理,有什么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既发挥了个案的教育普法作用,又深化了矛盾化解、建设法治社会的实践。如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对吕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开展公开听证,在公开该案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的同时对吕某某开展了禁渔禁捕相关政策的普法宣传,吕某某当场表示要学法守法,将以自身经历积极教育引导周围村民支持配合禁捕工作,变“捕鱼人”为“护渔人”。
人大代表参与听证,增司法办案公开透明
人大代表参与检察听证活动,意味着更多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保障,不仅增强了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认同,也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在检察听证中,担任听证员的人大代表能够就实体性问题充分表达意见,将“民意”直接注入司法、检察决策活动过程。通过检察听证流程,能够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及时精准回应当事人关切,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将检察司法更好地置于阳光下、监督中,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听得懂、能评价”的方式实现。
人大代表参与听证,畅社情民意意见表达
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大局紧密关联。公开听证通过在检察机关、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办案单位、听证员之间构建起良性互动机制,让当事人有理能讲、有怨能诉、有惑能问、有冤能申。人大代表参与听证,畅通社情民意的表达途径,兼听各方意见,助力检察机关更好地运用法治方式直面问题并推动问题解决,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人大代表参与听证,凝社会治理公益合力
检察听证流程中,人大代表充分发挥沟通、提醒、督促的综合功能,促进被监督者主动接受、积极整改,帮助被监督者更全面理解法律,更好履行法定职责,合力推动解决公益保护和社会治理重点难点问题。如该县救师口小学西南侧两处共约90米围墙多年未进行封闭,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对此,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及相关单位等多方参与公开听证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涉关单位公开宣告送达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并就整改召开了磋商会,拟定了确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后经多方协作配合,该校多年未封闭的校园建起了安全封闭的围墙,校园安全隐患得以消除,师生安全得到保障,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董墉 陈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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