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6月25日再次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国家发展文物保护事业,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既保持了文物工作方针的稳定性延续性,又体现了新时代新要求。
修订草案二审稿进一步加强文物价值挖掘阐释,发挥文物作用,让文物活起来,增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明确对在文物价值挖掘阐释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给予表彰、奖励;明确为保护不可移动文物建立的博物馆等单位应当加强文物价值挖掘阐释,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讲解;明确鼓励开展文物展览展示、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等活动;规定博物馆应当采用多种形式提供科学、准确、生动的文字说明和讲解服务等。(记者朱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