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6月26日对2023年中央决算报告进行分组审议。
审议中,委员们认为,报告列明了中央财政收支决算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取得的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客观详实、全面准确。总的来看,2023年中央预算执行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迎难而上,稳中求进,有力保障重点支出,强化财务管理,总体情况较好,符合预算法的规定。
同时,委员们指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财政收支平衡压力比较大,仍需付出艰苦的努力,切实加强预算管理,加强和改进财政工作。
持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效能
分组审议中,多位委员对如何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予以高度关注,建议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加大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通过政府部门、专业部门,社会力量的监督、舆论的监督、公众的监督,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
“要加强对绩效目标的执行监控和综合分析,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安排预算、改进管理的有效衔接。”钟山委员说。
夏光委员建议人大常委会立足职责定位,加强对重点支出和重大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的审查监督,必要时召开预算绩效的专题会、听证会,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着力增强针对性和精准度,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真正落地见效,让人民群众有更好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建议进一步健全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指导督促地方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资金的投向要坚持必须、急需,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林锐委员说。
吴晶委员在发言中强调,加强预算的计划性、科学性、精细化、精准性,要特别关注投入和产出比。同时,还要高度关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绩效。“转移支付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困难地区的关心支持,这个钱要用好。总的来说,确实一年比一年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钱怎么用、用在哪里、用得怎么样?谁来监督、怎么监督?这些都应该切切实实加强。”
“指标能否真实表达政策的初衷很重要。只有绩效指标科学,才能实现评价结果和调整预算、提升管理结合起来。”闫傲霜委员建议国务院各部门加强绩效指标设计的科学性绩效评价。同时,人大监督时要突出关注绩效指标科学性问题,要选择一些重点项目开展绩效指标科学性评价。
闫傲霜还建议国务院相关部门对延续性的重大项目开展进一步的绩效评估和工作梳理,特别是要清理延续很多年的项目,研究如何持续对整个项目的全生命周期进行合理监测和及时调整。
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加大监督
如何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严格预算管理,也是此次分组审议中委员们关注的重点。
“要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严格执行预算法等相关法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约束的刚性。”肖开提·依明委员建议加快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的机制,努力实现收入绩效、支出绩效全覆盖,让有限的财政资金聚力增效,真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黄志贤委员建议要进一步加大财会监督的力度。“从报告看到,当今我国在财经管理上存在财政收入增长基础不牢,预算管理有待加强等问题。希望财政部门加大检查监督的力度,宣传落实会计法,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财政政策制度规定的实施,推动高质高效发展。”
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2023年中央决算报告显示,2023年,全国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46570.6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7015.66亿元、专项债券39554.96亿元。分组审议中,多位委员在发言中就如何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提出建议。
肖开提·依明建议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要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管理,额度分配上向项目准备充分、投资效率较高、债务风险较低的地区倾斜,动态监测项目融资收益平衡的变化情况,确保专项债按期偿还,进一步落实一揽子化债的方案,夯实债务管理基础和责任,稳妥化解隐性债务。”
钟山建议,切实抓好一揽子化债方案落实,合理确定地方政府债务的规模,新增地方专项债额度要向项目准备充分、投资效益较高、债务风险较低的地方倾斜,建立健全专项债“借用管还”全周期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谭天星委员在发言中强调要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和资金管理,严查新增隐性债务,推动一揽子地方政府化债方案的落实。
苻彩香委员建议密切关注地方和基层财力的状况,切实筑牢兜实基层三保的底线,强化预算管控约束,严格债券管理,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做到严控政府债务增量和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