踔厉奋发新征程,勇毅前行向复兴。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聚焦新时代新征程使命任务,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坚持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贡献。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向社会公布。公开原则是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必须遵循的原则,是保证监督工作符合人民意志、代表人民利益,同时也是将监督工作置于人民监督之下的重要保障。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相关负责人,对2024年度监督工作计划进行解读。
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建议 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
“2024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从启动到最终确定,征求意见、酝酿修改的过程历时近7个月,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建议,确保监督项目紧扣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紧扣厉行法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据了解,制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一般工作程序是: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有关局室按照职责分工,通过监督法第九条规定的6个途径,广泛听取和综合分析来自各方面反映的问题,于每年11月上旬提出下一年度监督工作的议题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对议题建议进行收集汇总、综合平衡后,起草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稿。计划稿经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后,提请12月中旬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下一年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精神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再次提请4月中旬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于2023年12月18日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2024年4月16日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委员长会议完成修改。
相关负责人说,2024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选题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以及新闻媒体的意见建议进行充分研究吸纳,确保监督项目代表人民意愿、反映人民呼声。
各种监督方式有机结合 切实提高监督实效性
思深方益远,谋定而后动。“2024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共包含36个监督工作项目,其中听取和审议15个专项工作报告、5个计划和预决算监督报告,开展5项执法检查、2项专题询问、9项专题调研……”相关负责人娓娓道来。
2024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全面细致、紧凑有序。从内容上看,分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对执法监察司法工作的监督、加强财政经济工作监督、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等六大部分内容。从监督方式上看,注重各种监督方式有机结合,综合运用听取审议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跟踪监督等方式,形成监督工作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固定安排”,稳步执行。“在15个专项工作报告、5个计划和预决算监督报告中,有的报告是依照党中央部署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每年固定安排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据了解,根据监督法、预算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决定的规定,每年听取和审议5项计划和预决算监督报告,如2024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中:国务院关于2023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4月份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决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决定的规定,10月份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工作惯例,10月份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决策部署,从今年起,每年8月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自选项目”,回应关切。除固定项目外,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还安排听取审议若干个经济社会民生等领域的专项工作报告,2024年将听取和审议关于民营经济、托育服务、养老服务、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防沙治沙、耕地保护等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回应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重大问题。
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选择一个特定重点领域,听取和审议该领域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据了解,近几年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教育(2017年)、医疗卫生(2018年)、生态环保(2019年)、农业农村(2020年)、交通运输(2021年)、社会保障(2022年)、文化(2023年)等领域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2024年将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财政防灾减灾及应急管理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连续动作”,增强实效。全国人大常委会注重监督工作的连续性,加强跟踪监督,增强监督实效。例如,2023年10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22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4月听取和审议关于该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和整改问责情况的报告。2023年,常委会围绕监察机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在此基础上,2024年将听取和审议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执法检查,丰富形式。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实施法律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紧扣法律规定,对照检查法定职责是否履行、法律责任是否落实、配套法规标准制定修改是否到位、法律执行效果是否明显,找准影响法律实施的突出问题和症结所在,督促有关方面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制度,推动法律全面有效实施。“在实践中,我们不断丰富执法检查工作形式,采用大数据分析、第三方评估、抽查暗访、问卷调查等新方式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相关负责人介绍说,202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开展农业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社会保险法、企业国有资产法、黄河保护法等5项执法检查。其中,农业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次数最多的法律,今年是第11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社会保险法、企业国有资产法、黄河保护法都是首次开展执法检查。
专题询问,一问到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求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结合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大事,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在黄河保护法执法检查完成后,结合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从执法检查到听取报告再到专题询问的“全链条”监督模式,护航美丽中国建设。
专题调研,讲究时效。调查研究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功和必修课。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会选择若干重要议题开展专题调研,并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与经常性开展的立法调研、工作调研等不同,专题调研冠以“专题”二字,深入了解、全面掌握某一方面的工作,提出具体化、可操作的意见建议,特色鲜明、更富实效。据了解,202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围绕发挥侨务资源优势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金融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加强新时代安边固边兴边工作、智慧农业发展情况、城市安全发展情况、“八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预算法实施情况、政府采购管理与改革情况开展9项专题调研。
加强备案审查,维护法治统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在保证党中央令行禁止、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利、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及工作制度,大力推动信息化建设、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建设等工作,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去年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今年4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首次举办全国性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暨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班,推动备案审查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除了将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向社会公布之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情况,还将由常委会工作机构及时向全国人大代表通报,执法检查报告、专项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一府一委两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等监督工作内容将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中国人大网、新闻媒体、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开。这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内容。”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2024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已然“出炉”。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继续鼓满风帆、乘势而上,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多措并举、持续发力,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扎实做好人大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