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湾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了《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决议》。为全面落实《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加强和完善物业管理、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凝聚社会共识。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小区物业管理已成为广大居民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当前,龙湾区共有住宅小区约200余个,其中聘用物业公司的住宅小区142个(含安置房小区54个),业主自治住宅小区60个,进驻物业公司63家。为了构建和谐、优美的居住小区,让居民切身感受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近年来,龙湾区人大常委会持续将物业管理工作作为重点监督内容,明确年度监督主题,采取多种监督形式,督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不断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去年对《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开展执法检查,今年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并作出决议,引起了全体人大代表的共鸣,取得了明显成效。
决议指出,要切实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的宣传培训,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强化物业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和物业知识宣传,加强对小区物业管理的舆论引导和监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环境。要尽快制订出台全区物业管理实施细则,建立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街道、社区在物业管理中的基础作用,落实工作职责、人员和经费,确保物业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要制定完善出台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物业服务企业监督考核制度和信用评定监管机制等制度,全面落实“红色管家”和“先锋管家”等举措,积极引导我区物业服务企业组建物业服务企业协会,强化物业工作监管,切实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水平。
决议还就进一步提升业主自治能力和水平作出倡议,要完善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工作机制,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工作监督指导,将业委会纳入社区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业主的自治能力,以有序的小区治理促进社区治理,全面提高全区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为“奋力打造‘一区五城’,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