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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闭幕

发布时间:2024-06-06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5月30日上午,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闭幕。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祖木热提·吾布力主持会议并讲话。

  

  常委会组成人员59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勘查投入监督管理规定》;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证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区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及减免税办法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规则〉的决定》《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克拉玛依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昌吉回族自治州促进农作物种子产业发展条例》《昌吉回族自治州煤矿安全智能化建设促进条例》《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明山、李宁平、托乎提·亚克夫、迪力夏提·柯德尔汗、平新来、王国和、买买提明·卡德,秘书长穆塔里甫·肉孜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凯赛尔·阿不都克热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迪里夏提·沙依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行题为《践行法治思维 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讲座,全疆各级人大以视频连线方式同步学习。

  

  29日下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32次主任会议听取常委会会议各项议题审议情况汇报,决定了交付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的议案。(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张磊 报道)

  

  

  

  

  

  来源:《新疆人大》微信公众号

  编辑:吐孙那衣·艾先

  审核:冉海霞

  终审:董晔林

  


原文链接:https://www.xjpcsc.gov.cn/article/db727911c5224266bd57d93c6082327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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