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黎明、杨逢春、尼玛卓玛、刘同德、张黄元、吕刚,秘书长陈东昌及常委会委员共52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王黎明主持闭幕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青海省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青海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试行)》等两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决定刘美频为青海省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会议向新任命的有关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副省长何录春,省监察委员会负责人,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查庆九等列席会议。
会后就地举行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专题讲座第五讲——国家安全政策形势教育。
(供图:办公厅新闻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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