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者,治之端也。”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是全省上下的共同责任。
多年来,浙江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断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加强自主性、创制性立法,健全立法工作机制,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立法队伍,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奋力开创地方立法工作新局面。“浙江人大”微信公众号推出“立法工作巡礼”栏目,集中展示浙江省各级人大持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生动实践。
物业服务关系到千家万户,《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备受社会公众关注。2024年4月,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丽法前沿”品牌活动第一站——《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系列活动,通过社区辩论会、专家圆桌派、选民接待日等形式,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路径,让人民群众成为立法的主角。
辩论会上,居民和物业“杠”了起来
小区公共收益应当发给业主还是留在小区?小区应当先提高物业费收费标准还是先提高物业服务质量?4月8日,莲都区岩泉街道丽阳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内,居民代表、业委会代表、物业代表围绕这两项议题先后展开两轮立法辩论。
双方你来我往,在辩论中表达意见、寻求共识。这场社区辩论会,除了双方“辩手”,还邀请了街道与社区代表、青年观察员、法律专家、市区两级人大代表等列席旁听,并设置了现场交流、律师答疑等环节。
活动当天虽然下着小雨,但现场还是引来了不少市民围观。“以前总感觉立法高高在上,其实它就在我们身边。”现场居民表示,这样的形式非常好,应该经常开展,让更多的业主来了解物业知识,参与到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当中。
“这场辩论的本意不是让大家争个输赢,而是为不同利益群体提供一个交流沟通的平台。”丽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说。
现场直播,专家与市民互动交流
现行《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物业管理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2023年底,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修订纳入2024年度立法计划。
丽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主任张云高,曾具体负责条例的制定,2022年退休后仍然醉心法律研究。4月8日晚,他应邀来到专家圆桌派,从参与小区基层治理实践的角度出发重新审视法规,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
圆桌派的另一位嘉宾是浙江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卫东,他从经济法学的视角对相关问题进行了专业分析。
与社区辩论会一样,专家圆桌派也采取直播的形式,直观地将专家就条例修订进行研讨论证的过程展现在公众面前,共4000余人线上“围观”。
5月上旬,丽水市人大还将联合市法学会,邀请省市县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结合前期征求意见情况召开条例修订线上研讨,为更好完成法规修订提供智力支持和专业保障。
代表进站,聆听选民物业管理心声
“我是紫金街道的居民,听说《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对业主委员会成立有具体的规定,我们小区业主委员会至今无法成立,希望可以帮助我们解决……”在4月9日的选民接待日活动现场,林师傅反映道。
莲都区人大代表顾慧霞,一边认真聆听选民诉求,一边仔细记录、了解来龙去脉。在顾慧霞的身边,还有一位专业律师王彬,从法律的角度进行专业解答。
为真正实现开门立法,更好收集群众“声音”,4月9日至10日,丽水市人大围绕条例修订开展了选民接待日活动,累计收集关于条例修订的意见建议40余条。对于这些建议,代表们将及时反馈相关部门,并跟进落实。
从辩论会到圆桌派,再到代表进站,条例修订系列活动点燃了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热情。丽水市各县(市、区)的基层立法联系点以及街道、社区纷纷组织开展各类研讨、座谈活动,鼓励群众为法规修订建言献策。
同时,丽水市人大首次尝试在公开征求意见环节使用“人大代表履职综合应用”,市民只要微信扫码就能直接提交意见建议。截至目前,该应用平台已收集有效意见1000余条。
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穿立法全过程,丽水市人大还将继续围绕《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开展系列活动。下一步,将结合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等单位围绕物业管理进行专项普法,并按照备案审查工作的要求组织对物业管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推动立法、普法、执法深度融合、同向同行。
原文链接:https://www.ynrd.gov.cn/html/2024/tashanzhishi_0524/10281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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