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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职尽责,推动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发布时间:2021-09-03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

  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以下简称监察官法)。监察官法共计9章68条,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对监察官法进行了解读。该负责人表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格落实监察官法,忠诚履职尽责,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提高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构建中国特色监察官制度,丰富了国家反腐败立法

  监察官法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宪法和监察法为依据,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责任法”的定位,秉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构建中国特色监察官制度,进一步丰富了国家反腐败立法,是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又一重要制度性成果。

  关于制定监察官法的重要意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从四个方面作了进一步阐释。

  ——这是坚持和加强党对监察工作领导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不仅体现在监察机关履行各项职责中,也要落实到监察队伍建设上。制定监察官法,强调监察官的管理和监督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将党的领导融入监察官履职尽责、选用任免、管理监督等各方面,有利于推动监察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这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经过一段时间努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已经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在新起点上持续推进改革,配套法规要跟上。制定监察官法,从队伍建设上总结提炼监察体制改革成果,推进监察官职责法定,强化对履职全过程的监督,有利于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这是促进监察官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保障。打铁必须自身硬,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监察官法完整规范监察官的责任和法定义务,将监察官履职要求具体化、制度化、法律化,有利于促进监察官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监察权。

  ——这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官队伍的现实需要。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关键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察官法强调严格准入、择优选用,要求强化对监察官的培训、提高专业化能力,有利于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官队伍提供更充分的法律保障。

  坚持责任法定位,规范监察官依法履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表示,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是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以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范围扩大、措施手段更加丰富,相应地考验愈发严峻,更要严守权力边界,规范工作流程,强化监督制约。此次通过的监察官法坚持责任法定位,着重规范监察官依法履职。

  翻阅监察官法总则部分,对监察官依法履职提出了一系列原则要求。比如,“监察官应当忠诚坚定、担当尽责、清正廉洁,做严格自律、作风优良、拒腐防变的表率”,“监察官应当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

  监察官法第二章“监察官的职责、义务和权利”中,列出了监察官应履行的六项职责和九项义务。其中,第九条对监察官的法定职责作出明确规定,并强调监察官在职权范围内对所办理的监察事项负责,确保监察机关的各项职责落实落地。

  此外,在应当履行的义务上,监察官法将“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勇于担当、敢于监督,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等明确为监察官的法定义务。在责任追究上,具体列明了应当追究监察官责任的情形,规定了暂停履职、终身追责问责等制度。

  落实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推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官队伍

  监察官法第三至六章,对监察官的条件、选用、培训、考核等作出了一系列规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表示,这些规定全面落实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官队伍提供了法律保障。

  监察官法高标准设置监察官的条件。比如,在任职条件和选用标准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政治标准;在任职限制上,设定更为严格的底线,如规定曾经受到党纪、政务重处分的不得担任监察官,确保队伍过硬。

  监察官法第二十五至二十八条对监察官等级制度作出明确规定,将监察官等级设置为十三级。该负责人表示,“设置监察官等级,并不是要对监察官实行单独职务序列管理,纪检监察干部依然沿用现有干部管理序列。监察官等级是在职务职级之外增加的一个职业称号,目的是加强监察官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建设,增强监察官的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同时,监察官等级意味着责任担当,等级越高、要求越高、责任越大,规范设置监察官等级也为压实监察官责任、强化监察官监督和管理提供了有力抓手。”

  监察官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加强监察学科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设置监察专业或者开设监察课程,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监察官后备人才,提高监察官的专业能力。

  该负责人表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将这些规定自觉落实到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升专业化监督执纪执法水平,做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党和人民忠诚卫士。

  强化对监察官的严格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

  打铁必须自身硬。防止“灯下黑”、提高自身免疫力,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课题。强化对监察官的严格监督也是监察官法的重中之重。

  比如,监察官法第二条规定,监察官的管理和监督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对监察官的所有监督中,第一位的是党组织的监督。监察官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按照规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确保工作的正确方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说。

  监察官法还对“监察官的监督和惩戒”作出了专章规定,强调监察机关应当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依法处理对监察官的检举、控告,及时调查处理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等移送的监察官违纪违法履行职责的问题线索,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的监督作用;规定了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和工作回避、保密、离任回避、规范亲属从业等具体监督措施;具体规定了监察官违纪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表示,按照监察官法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人员既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监督,依法接受各方面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又要认真、自觉检视“灯下黑”问题,做实做细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工作,有针对性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努力做遵纪守法的标杆。(记者 张洋)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109/c065cacbb49d42e4ab07f1787c6a6ae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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