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精神,督促承办单位早日办结代表重点建议答复工作,7月24日,自治区人大民族宗教外事华侨委员会召开重点建议督办会。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546名自治区人大代表提出了407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其中,与自治区人大民族宗教外事华侨委员会有关的代表建议共9件,其中2项重点建议作为领衔督办。
会上,自治区民委(宗教事务局)主任(局长)马合木提·吾卜卡斯木汇报了《关于制定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奖励办法的建议》办理情况。他表示,今年2月自治区民委(宗教事务局出台的《自治区“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规划》明确要求“安排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用于奖励获得自治区命名的示范区示范单位等事项。”近期还起草了《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奖励实施办法》《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1+6”经费支持保障政策体系,拟向获得自治区命名的地(州、市)及以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在5年有效期内每年给予一次资金奖励,进一步拓展奖励内容和奖励范围。
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民族工作一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张林鹏在汇报《关于加快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利益意识示范区建设的建议》的办理情况时表示,自治区党委常委伊力扎提·艾合买提江领衔督办,成立建议办理工作小组,召开协调会,深入研究建议办理工作,研究制定了《自治区进一步铸牢做好民族共同体意识 增进“五个”认同的工作方案》;组成调研组赴乌鲁木齐市、吐鲁番市、克拉玛依市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创建专题调研,指导创建工作,稳步推进示范区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参会人员审议了代表建议答复情况,大家一致认为通过几个月的共同努力,9个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总体良好,较好完成了代表答复工作,得到了代表的一致认可。
自治区人大民族宗教外事华侨委员会主任委员扎克·左尔东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要求,一是领导重视,增强代表建议办理的责任感。二是加强沟通,主动与自治区人大民族宗教外事华侨委员会对接,做好与代表“事前、事中、事后”沟通交流,进一步提高办理质效。三是压实责任,抓好落实,早日完成代表建议答复工作。四是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代表建议,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研究,跟踪答复意见落实情况,努力将代表有价值、高质量的建议转化为深化改革、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政策措施,转化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动力和助力。
自治区人大民宗外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部分委员,自治区人大民宗外侨委员会联系的自治区人大代表参加了督办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民宗外侨工委办公室供稿)
责任编辑:张亚娟
审核:冉海霞
终审:董晔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