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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玛卓玛带队赴西藏考察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宣地方立法工作

发布时间:2024-05-19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人大常委会

  

  

  9月13日至16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尼玛卓玛带队赴西藏考察学习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和法治宣传教育地方立法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祁敬婷,省人大监察司法委部分组成人员、省司法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陪同考察。

  在座谈会上,考察组听取了西藏自治区人大法制委、监察司法委,自治区司法厅、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族事务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介绍,并就法治宣传教育地方立法的经验、地方立法中需着重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度设计方面的意见建议等内容进行了座谈交流。考察组还赴拉萨市、山南市、阿里地区,深入寺管会、文化遗址和地质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点,全面了解当地法治宣传教育的措施和做法。

  尼玛卓玛指出,西藏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聚焦中心大局、突出重点领域、坚持普治并举,公民法律意识、法律素质不断增强,全区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律十进”、依法治理和各种法治创建活动有力推进,基本形成全面学法、深入普法、统筹兼顾、灵活多变、以用促学、创新方式、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形成良性互促局面。《西藏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提炼固化多年普法中有效的工作机制和经验做法,明确了党的领导和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及构建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的刚性要求,将普法工作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等好做法和好经验值得我们认真学习,深入思考和借鉴。

  尼玛卓玛强调,西藏和青海同处世界屋脊,山水相连、人文相通,区位相近、风情相似、文化相融,特别是在生态保护、民族团结、宗教管理等方面共同肩负着捍卫国家安全和建设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的职责使命。要通过此次学习考察,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思维,借鉴经验做法,创新工作方式,深入了解我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剖析根源,注重把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时固化上升为制度,加快推动我省法治宣传教育地方立法步伐,为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供图:监司委司法监督处)


原文链接:https://www.qhrd.gov.cn/gzdt/lfgz/202309/t20230919_2144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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