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促进盐湖产业和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立法工作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黄元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秘书长贾志勇主持会议。省人大法制委、财经委负责人,省司法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分别作的制定《青海省促进盐湖产业发展条例》和《青海省促进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条例》情况的汇报。张黄元对两个条例起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相关责任单位思想重视、组织周密、工作出彩、措施可行,两个条例草案借鉴已有的工作成果和经验,又吸收衔接最新政策措施,框架结构合理、内容全面、逻辑缜密,立法工作卓有成效,希望相关单位在此基础上再优化、再提升、再补充、再完善。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赵乐际委员长关于立法工作的新指示新要求,将制定两个条例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的重要立法项目来推进落实,以健全的法治保障,推动盐湖产业和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提档升级,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张黄元强调,要把握好立法工作的政治方向,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做好立法工作的根本保证。要牢牢把握立法质量第一的要求,既不墨守成规、固步自封,也不急于求成、脱离实际,确保立法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要坚持实践出真知、智慧在民间的工作导向,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听取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要将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体现在把好立项关、起草关、审议关上,凝聚工作合力。要密切党的政策主张、法律法规和省情实际的贯通衔接,做到既有借鉴、又有继承,既有经验总结、又有未来展望,维护好法治统一。要重视和落实立法基础性程序性工作,“时间服从质量”,实现质量和效率双提升。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重大关系,确保良法善治、务实管用、切实可行。
贾志勇在总结会议时要求相关单位要进一步细化流程节点,倒排工期、抢抓进度,确保法规质量和效率并重。要对两个条例草案的制定工作再研究、再部署、再推进,主动加强沟通协调,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汇聚民意民智,高质高效完成立法任务。
(供图:法工委法规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