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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2年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5-19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人大常委会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听取了省财政厅受省政府委托作的《青海省2022年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省审计厅受省政府委托作的《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2022年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经主任会议同意,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22年决算草案反映,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9.1亿元,增长0.1%。加上中央补助收入1588.6亿元、新增一般债务收入170.6亿元(不含再融资债券175.3亿元)、上年结转296.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5.1亿元、调入资金9.8亿元,全省实际总财力2529.5亿元,增长7.8%。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75.1亿元,为预算的87.5%,增长6.5%。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21.7亿元,支出206.9亿元,扣除调出资金和债务还本支出后,结转下年支出49.8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6亿元,支出0.7亿元,扣除调出资金后,结转下年支出1.2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93.3亿元,上年滚存结余344.8亿元,支出444亿元,当年结余49.3亿元,年终滚存结余394.1亿元。

  2022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9亿元。加上中央补助收入、一般债务收入、上解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上年结转资金等,省本级总财力2047.9亿元,增长0.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9.3亿元,下降4.9%,补助市县支出1128亿元,增长8.4%。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89亿元,支出57.3亿元,扣除补助市州县、调出资金和债务还本支出后,结转下年支出8.6亿元。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亿元,支出0.2亿元,扣除补助市州县、调出资金后,结转下年支出0.8亿元。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01.3亿元,上年滚存结余156.3亿元,支出387.9亿元,当年结余13.4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69.7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2年,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抓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落实,持续增加对基层的转移支付规模,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较好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为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审计机关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依法对2022年度省本级决算草案开展审计,提出审计建议,对推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健全完善财政预算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年度监督计划,省政府将于11月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2年省本级财政决算情况总体是好的,符合预算法规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2年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2年省本级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也反映出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结余结转资金较多;部分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填报不规范;部分绩效目标设定不精准,未能充分体现党中央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项目绩效自评质量不高;部分地区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绩效不高;部分预算单位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决算编报。完善决算报告和决算草案编报工作,聚焦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财税政策,加强对重大支出政策实施情况和效果的反映。加强决算报告与预算报告的有机衔接,编制部门预算时要充分考虑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情况,着力压缩结转规模。推进编制省对下转移支付分地区决算(草案),改进部门决算(草案)编报,充实部门基本情况,完善中央及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决算表,反映重大项目执行情况,增加各类报表说明,提升决算草案的可审性。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推进按经济分类公开决算,完善“三公”经费公开。

  二、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执行《青海省预算绩效管理条例》,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保障和重大政策实施,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加强预算绩效目标和评价指标设置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建立与全省战略目标和中长期规划相衔接、与部门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相匹配的分行业、分领域预算绩效指标体系,推进部门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加强对部门预算自评工作的指导,提高自评质量和可信度。做好决算分析与绩效评价结果的相互衔接,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完善绩效信息公开制度,将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提交人大常委会审查,并向社会公开。

  三、加大审计监督和问题整改力度。服务保障党中央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大对预算内投资项目、中央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务、重点民生等资金的审计力度,严肃财经纪律。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做好审计揭示问题和审计整改“上下篇文章”,把督促审计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坚持查出问题处理与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并举。进一步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分析研究,深挖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管理漏洞,健全体制、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狠抓源头治理,防止屡审屡犯,实现标本兼治。


原文链接:https://www.qhrd.gov.cn/gzdt/tzgg/202307/t20230728_2135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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