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们踊跃发言,对上一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2016年,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区率先开展听取和审议上一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连续多年开展生态环保“年检”。制度化审议上一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逐渐成为抓好桂林生态保护工作、提升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
报告显示,2023年桂林市空气质量优良率96.4%,同比增加20天,PM2.5浓度29.7微克/立方米,臭氧改善幅度全区第1,优良率改善幅度全区第2,综合指数在全国排名同比提升19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排名中,桂林市为全国第5名,14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好于Ш类)比例100%,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市建成区主要内河水质黑臭水体全部消除,无劣Ⅴ类水体。持续加强漓江生态保护,不断擦亮生态文明金字招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在全国地级市中首创发布生态环境报告——《漓江生态环境质量报告》。
常委会的调研报告晒出了上一年度环保工作的好成绩,同时也指出在环境综合整治能力、生态环境安全隐患、绿色低碳发展基础等方面存在问题。常委会分组审议时,委员们纷纷建言献策。经翠艳委员建议加强城区污水管网的管理和修复,提高对重点区域环境质量的精准管控和统筹协调能力。易立林委员建议加大规划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支持力度,切实推进污水处理设施规范化建设与管理。
(陈剑秦皓姮/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