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四个机关”建设的要求,丰富和拓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科学内涵、基本特征和本质要求,深刻回答了什么是人大、建设什么样的人大、怎样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等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为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学细悟笃行,全面加强“四个机关”建设,不断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政治机关建设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保证,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始终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一要坚定政治信仰。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等作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基本功和必修课,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增强政治自觉。着力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坚持重大事项、重要活动、重要会议及时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自觉做到党委有号召、人大有行动、工作有落实。三是强化政治担当。立足人大监督职能,在经济发展、民生保障、法治建设和社会稳定等关键领域,瞄准“要事”持续发力,把握“大事”主动履职,抓住“难事”合力攻坚,在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中担当作为。
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国家权力机关建设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也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始终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一是保障人民的知情权。积极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知情知政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服务、为人大代表履职提供有关资料,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人大工作信息,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二是保障人民的参与权。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引导人民群众参与立法活动、选聘代表担任监察员或监督员、组织代表参加有关事项听证及旁听庭审,直通代表知政议政渠道。三是保障人民的表达权。深化落实“两联系”制度,积极运用代表“家”“站”平台联系群众,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难题。四是保障人民的监督权。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代表议案建议督办等活动,拓宽代表履职渠道,保障代表更好行使监督权。
三、坚持依法履职,加强工作机关建设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处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承担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要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需求,依法履职尽责,高质量做好各项工作。一是有序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发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深入调查研究,扩大公众参与,配套制定体现本地特点、符合本地实际的地方性法规。二是依法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不断探索完善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式方法,拓宽监督渠道,通过执法检查、专项视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对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依法治市等工作开展监督,做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三是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坚持人大决定与党委决策相统一,围绕市委安排部署,及时作出决议决定,通过法定程序把党委意图转化为人民共同意志。
四、保持密切联系,加强代表机关建设
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是人民对自己选举代表的基本要求,是人大工作保持生机和活力的重要基础。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把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强同人民群众、人大代表的联系,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一是强化代表学习。统筹安排代表初任培训、履职培训和专题培训,组织代表认真学习人大议事规则、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等专业知识,通过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活动,拓展代表参与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二是推进代表“家”“站”规范化运行。按照“因地制宜、便于活动”的原则,建立“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联络站”,组织代表在“家”“站”平台开展代表培训、履职交流、述职评议、联系选民等活动,实现代表履职有组织、有阵地、有实效。三是提升建议办理质效。认真落实常委会领导领衔重点督办、工作委员会跟踪督办和面商面复、听取专项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公布票决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等制度机制,坚持对往年 B类代表建议再次督办,力促建议办理工作落实到位,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民意有人代表、民生有人关注、民主就在身边。
来源:甘肃人大客户端
作者:王海峰(甘肃省张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