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
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23年云南省省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报考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岗位代码:5305010001;岗位代码:5305010002)的人员,根据《公告》关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按3:1的比例末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的相关要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计划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进入首轮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3月6月14日(星期三)9:00至12: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166号(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办公楼5楼第5会议室)。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一)近期彩色1寸免冠照1张(电子版);
(二)笔试准考证(2份);
(三)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五)毕业证及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及学位认证报告;
(六)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七)撰写的材料和发表过的文章复印件;
(八)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除“撰写的材料和发表过的文章”外,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经办人注明“与原件相一致、经办人、日期”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五、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将由考生本人承担。不能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
(二)资格复审时因个人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三)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及递补人员另行通知。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工作,将通过考生报名期间预留电话告知考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务必保持通信工具畅通,如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附件: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3年6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