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河南省人大机关六楼主任会议室,一场有关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立法座谈会在这里进行。
“中小企业能办大事”,它们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也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
截至去年3月底,全省中小企业255万户、占全省企业总数的91.5%。作为数量最大、最具活力的企业群体,如何以立法护航中小微企业发展,纾解企业难题,让它们在前行路上底气更足?
列席代表座谈会现场
主动把代表请过来
“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是省人大常委会加强与代表联系的一种有效方式,也是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职的一项重要内容。”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亚在讲话时表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已邀请40余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通过这种与代表面对面沟通交流、听取意见建议的方式,更加直观、更加深入地了解到基层的实际情况和人民群众的诉求愿望,有效提高了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实效,有力推动了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座谈会前,来自企业领域的十名省人大代表列席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关于修改《河南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条例(草案)》已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一审”。
“今天我们重点围绕提请本次常委会审议的《河南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进行座谈,希望各位代表结合工作实践和调研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大家在依法履职的过程中,有哪些好建议和需要反映的问题都可以畅所欲言。”李亚在主持列席代表座谈时表示。
十名列席代表提出意见建议
代表的意见建议立即办
“《条例(草案)》从创业扶持、财政金融、投资信贷等多个方面,对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等作出了法治保障,对中小微企业发展来说是重大利好。”省人大代表苏文杰第一个发言。
他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建议各地市优化提升金融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普惠和科创金融作用;二是建议开发地市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实现一站式企业服务;三是建议在招标投标以及政府采购领域,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很好,三点建议很有针对性。”座谈中,李亚认真倾听大家发言,不时与代表们交流互动、深入讨论。
紧接着,省人大代表李洋就部门职责问题提出:“鉴于本次机构改革对乡(镇)政府放权赋能加之不少小微企业在乡(镇)属地,为了更有利于普惠中小微企业发展,建议《条例(草案)》将乡(镇)人民政府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职责纳入条例范围内并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职责相衔接。”
“要持续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工作,鼓励中小微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平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并支持中小微企业引进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对本省高校科研成果与本省中小微企业合作转化的,政府部门提供种子培育基金等。”省人大代表闫银凤建议。
此外,闫银凤、林聪两位代表还同时关注了企业用工难、人才缺乏等问题,提出要加强高校对中小微企业人才培养力度,鼓励校企合作,与学校共建实习实践基地的中小微企业给予政策支持等建议。
关于落实金融服务差异化监管政策方面,省人大代表赵洁建议《条例(草案)》增加“金融机构依据企业、行业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适合行业经营发展特点的贷款优惠政策”等内容。他说,因为各个行业,经营发展各有各自的特性,目前金融机构所执行的贷款政策,基本一致,差异化小,无法最大程度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座谈中,代表们踊跃发言,结合工作实践和调研情况,从要素保障、政策支持、融资环境、人才服务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座谈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对列席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研究,一共梳理代表意见33条,研究吸纳意见11条。如,根据代表提出的“关于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问题”的建议,对条例第三十四条做了相应修改。
立法有温度更有力度
“修改稿最大的亮点之一是《条例(草案)》的名称,增加了一个‘微’字。仅此一个字,就说明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务实接地气,守正创新,发力精准。”省人大代表刘亭认为,在法规名称中添上了这个“微”字,能够更好地彰显我省促进微型企业发展的鲜明导向。
“条例的修改非常及时、意义重大,对我们河南中小微企业发展真正起到了推波助澜作用。条例出台后,作为企业领域的人大代表,我会切实发挥好代表的模范引领作用,将条例精神和政策宣传贯彻好。”省人大代表王新乐说。
“促进中小微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多措并举,送政策、减负担,更重要的是各项举措的落地实施。《条例(草案)》非常接地气,适合我们河南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修改后的内容更加全面、更加细化。”省人大代表张中魁对于条例的出台十分期待。
“条例从政策上保障了中小微企业能办大事,鼓舞了中小微企业的信心,增强中小微企业的获得感。”省人大代表马强表示,《条例(草案)》为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发展提供了全方位保障,出台后必将提振中小微企业信心、鼓舞广大中小微企业干劲。
“省人大充分听取了我们列席的企业代表意见,并认真记录了大家的意见建议,这次座谈会可以说开到了我们心坎儿上,对我们基层人大代表是一个极大的鼓舞和鞭策。”省人大代表李敏说,条例顺应时代发展需要,为中小微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保驾护航,破解企业发展的政策瓶颈。实施后,会认真学习研究,贯彻好、宣讲好。
3月28日下午,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南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并将于7月1日起施行。这部载满民情民意,凝聚代表智慧的法规,将进一步激发中小企微业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使其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