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乔欣) 8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试行)》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听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实施情况汇报,部署执法检查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同德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围绕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发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推动党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落实到位。
刘同德指出,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是我国首个国家公园地方性法规,为推进三江源国家公园保护、建设与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要从人大工作角度,推动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全社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把三江源国家公园打造成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一张名片、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保护典范。
刘同德强调,执法检查要紧扣法规规定、突出法规责任,逐条对照检查法定职责是否履行、法规责任是否落实、法规执行效果是否明显,让法规制度的牙齿真正咬合起来。要在总结以往可行有效做法的基础上,优化流程和组织工作,创新方式方法,贯穿法治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宣传教育,做到严实作风,进一步提升执法检查工作的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