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引导社会重视家庭、家教和家风。5月6日—8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隆焰率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采取自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听取汇报与实地查看相结合、问卷调查与普法宣讲相结合等形式进行。检查组先后赴芭蕉镇中心学校、水坝塘镇二坪社区、木瓜镇中心学校、松坎镇松坎社区、容光镇中心学校、花秋中学、县思源实验学校、燎原镇中心幼儿园、海校街道柏果树社区、楚米镇马元岩社区和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教体局等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听取乡镇人民政府、学校和有关部门关于《家庭教育促进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对学校家长学校、村(社区)家长学校以及心理咨询室等进行实地检查。
期间,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各单位履行《家庭教育促进法》法定职责的情况,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十二类学生、困境未成年人关怀、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情况;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作用发挥情况等。
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单位关于《家庭教育促进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全面了解我县家庭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贯彻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强调,一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大意义,家庭教育既是家事也是国事,在思想上要更重视,以立德树人为主线,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二要夯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把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三要进一步加强统筹规划和资源整合,健全家校社协调育人机制,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更好地促进家庭教育发展;四要持续开展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教育普及,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