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新时代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开展监督,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对执法、监察、司法工作的监督,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等方面工作,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全年监督项目均按照计划要求依法有序开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色和亮点: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加强党对人大监督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执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建立了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是打好监督“组合拳”。坚持问题导向,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202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为做好报告审议工作,全国人大农业农村委组织开展前期调研,汇总各有关方面对关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工作的意见,请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报告中作出回应。202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种子法执法检查,在5省开展实地检查,委托6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种子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202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围绕国家粮食安全工作,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多种监督方式,多角度、多方位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三是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在党的领导下形成各国家机关依法履职尽责、协调开展工作的合力,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结合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打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首次同时就“一府两院”工作开展专题询问。与会同志就人民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执法、审判、检察工作进行询问,国务院有关部门、最高法、最高检有关负责同志认真回答询问,共同推动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筑牢美丽中国建设的生态安全根基。(蒲晓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