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和国家法治统一,深入了解掌握我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安排,3月11日至13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永生带领调研组一行对我县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开展调研。县政府办、县司法局有关同志全程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鹦鹉溪镇、县教育局等乡镇和部门进行调研,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详细了解我县各级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在调研过程中,调研组认为各单位经过县人大组织培训后规范性文件制作、备案、审查的基本做法有了明显的进步,同时,对部分单位在开展备案审查过程中存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已实施的规范性文件没有及时备案,没有及时纠正规范性文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合法性,没有及时向同级人大报告上一年度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缺乏备案审查的专业性人才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并针对具体业务工作进行了指导。
廖永生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深入实施《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高度,提高对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程序及要求,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突出合法性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各环节制度完善、程序规范,保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备案审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强联系沟通衔接,自觉接受监督。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与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沟通联系,及时反映情况,积极配合做好审查和纠正各环节的说明解释整改等工作,要自觉接受备案监督,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做到备案审查常规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按时报送,切实解决有件不备和报备不及时、不规范问题,确保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推进我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成效。(宋盛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