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法通过,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4-05-19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4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学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学位法共7章,包括总则、学位工作体制、学位授予资格、学位授予条件、学位授予程序、学位质量保障、附则。
制定学位法,对规范学位授予工作,保护学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学位质量,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gzdt/lfgz/lfjj/202404/t20240426_843593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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