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召开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1月29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通过)
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下旬在贵阳召开,授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并公布具体日期。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贵州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贵州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贵州省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省本级预算;审议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贵州省地方立法条例(修正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