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人大网消息(双李一洪 图/文)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过建春带队到昌江、东方、临高开展我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规定情况执法检查。
检查组实地察看了非遗工作室、传习所、工坊、职业学校、文化中心、戏剧团体以及相关民俗、非遗博物馆等设施,观摩了黎苗族“三月三”民俗活动,深入了解当地有关非遗项目记录调查、保护利用、人才队伍建设、传习展示场所建设以及存在困难问题等情况。检查组先后三次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相关部门关于执行非遗法和非遗规定情况的汇报,并就检查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过建春指出,各级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高度重视非遗保护传承工作,从资金、设施、人员、政策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非遗工作的支持力度,认真执行好非遗法和非遗规定。
过建春强调,对非遗保护利用工作要有系统性、完整性的中长期规划,做到远近结合、分类保护。要进一步加强非遗项目调查、挖掘等方面的工作。要重视非遗项目的活化利用,守正创新,让传统的非遗项目绽放新生,要讲好海南非遗故事,利用自贸港相关政策,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开展跨境服务贸易,不断扩大自贸港影响力。
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司海英,省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吴明及相关省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省旅文厅、省财政厅相关人员,市县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陪同检查,市县政府相关负责人参加有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