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人大调研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监督工作 > 正文

省监委首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发布时间:2024-05-19 作者:佚名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2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省监委主任张巍代表省监委作的关于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省监委首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直接领导下,省监委认真履行监察专责,持续推动整治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乱象,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18年以来,全省共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43552个、处理52307人,违法问题当年发生率由2018年的21.1%下降到今年5月末的6%。

  省监委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以作风攻坚助力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集中力量、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案件;集中整治房地产、城乡社保低保、殡葬、教育、医疗、农村集体“三资”等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以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的实际行动,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为持续增强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省监委坚持把群众期盼作为出发点,推进监察监督与纪律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统筹衔接,着力在强化政治担当、运用法治方式、强化监督推进、提高治理效能、健全工作机制上下功夫,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推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下一步,省监委将坚守“监督的再监督”定位,深入开展脱贫攻坚过渡期专项监督,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监督执法问责,扎实推进省监委“九项整治”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六项整治”,推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工作取得更大成果。(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闫紫谦)


原文链接:https://www.hljrd.gov.cn/content.html?id=26448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下一篇: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交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