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安排,省人大常委会将对《黑龙江省历史文化建筑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6月8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召开汇报会,全面启动执法检查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聂云凌、副省长韩圣健出席会议。
此次执法检查重点围绕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历史文化建筑保护制度措施落实、保护规划编制和实施、分类保护措施等配套政策制定和落实情况;历史文化建筑定期普查、认定情况,历史建筑公布、挂牌和测绘建档情况;历史文化建筑保养修缮、抢险加固和设置保护性设施、开展保护性利用等情况,总结条例实施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历史文化建筑保护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和宝贵经验,特别是在修缮加固和活性化利用方面的经验做法,发现条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完善修改条例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进行。
聂云凌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历史文化建筑保护传承工作的重大意义。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条例各项规定进行全面检查。要落实主题教育要求,以求真务实作风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会上,省政府、哈尔滨市政府汇报了贯彻实施《黑龙江省历史文化建筑保护条例》情况,哈工大建筑学院教授吴松涛作了专题培训。其他市(地)以视频方式参会。
据悉,执法检查组将在哈尔滨市和齐齐哈尔市进行实地检查,其他市(地)采取委托检查方式开展。
来源: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