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3号
发布时间:2024-05-19
作者:佚名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已由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1月2日
原文链接:https://www.hljrd.gov.cn/content.html?id=6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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