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人大调研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法纪通报 > 正文

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3号

发布时间:2024-05-19 作者:佚名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已由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1月2日


原文链接:https://www.hljrd.gov.cn/content.html?id=63711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 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4号 下一篇: 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