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办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关于《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省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的审议意见,协调和推动哈尔滨市院前急救立法工作,12月8日上午,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牵头组织召开了哈尔滨市院前急救立法工作协调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玉梅出席会议并讲话。与会同志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哈尔滨市院前急救立法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
贾玉梅指出,院前急救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福祉,在医疗急救、重大活动保障、突发公共事件紧急救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院前急救立法是健康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通过开展全省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情况专题调研,经过反复研究,建议由哈尔滨市先行先试开展院前急救立法工作。
贾玉梅强调,要充分认识哈尔滨市先行先试开展院前急救立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面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院前急救需求,迫切需要通过立法完善院前急救服务体系建设,推动院前急救事业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哈尔滨市作为省会城市,要率先出台地方性法规,为我省院前急救事业走上法治化道路作示范。要充分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结合地方实际开展院前急救立法工作。要根据哈尔滨的地域特点和地方实际进行立法,使满足百姓的健康需求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尤其要注重处理好法规的稳定性与变动性、现实性与前瞻性、原则性与操作性的关系,把实践证明是正确的、成熟的经验充分吸纳进来。要准确把握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的新要求,高质量完成好院前急救立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地方立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作出的新部署,把上级部署、发展需要和群众期盼有机结合起来。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聚力解决关键性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制定好这部法规,以法治力量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保驾护航。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省卫健委、司法厅,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卫健委、司法局、急救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来源:教科文卫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