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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十六号

发布时间:2024-05-19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辽宁省农业资源综合管理与保护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s://www.lnrd.gov.cn/lnrd/zyfb/tzgg/2024040310145933782/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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