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人大调研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法纪通报 > 正文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微信微博新媒体宣传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9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人大

  

  一、项目编号:BCXL-2023-RD001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微信微博新媒体宣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1469号

  中标(成交)金额:4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微信微博新媒体宣传项目

  服务范围:做好 “安徽人大”微信微博新媒体宣传平台日常信息发布、新媒体产品制作及技术维护工作,保障平台平稳顺畅运行。

  服务要求:新媒体宣传。

  服务时间:一年(一年合同完成后,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总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文千、汤波、王源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磋商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官网(http://www.ahrd.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安徽佰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anhuibaichang.com/)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二)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佰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669号拓基城市广场C座1110,联系电话:0551-65614227。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官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备注: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未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2号楼

  联系人及电话:黄哲、0551-63608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佰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669号拓基城市广场C座1110

  项目联系人:徐工、17730004992


原文链接:http://www.ahrd.gov.cn/article.jsp?strId=1ac28b54b5644940ad3d8c7306bb14dc&strColId=623f8ef0b7e14212b4b7f13ff5e9330a&strWebSiteId=1448865560847002&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 《江淮法治》杂志社拟参评 2023年第33届中国新闻奖作品公示 下一篇: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十七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