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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4-05-19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人大

  

  5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观看了相关专题片,并进行了分组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执法检查报告表示赞成,认为执法检查报告反映情况全面,实事求是总结成绩,紧扣法规查找问题,提出的建议具有针对性,为推动太湖治理贡献了人大力量。大家一致认为,太湖治理变化是巨大的,成效是显著的。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太湖治理的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始终把太湖治理作为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工程,一步一个脚印扎实推进,法定责任落实明显加强,法治保障水平明显提升,产业结构调整明显加快,重点领域治污明显强化,生态保护修复明显提速,应急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太湖治理仍然处在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流域排污总量较大幅度超过太湖可以承受的环境容量仍然是最突出的矛盾,总磷浓度偏高仍然是影响太湖水质改善的最大制约因素,配套制度落实尚有一定差距,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亟需补齐,工业污染防治还不到位,农业面源治理面临较大压力,小流域综合整治存在明显不足,生态保护修复还有薄弱环节。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依照《条例》规定和各自法定职责,牢固树立流域一盘棋思想,进一步完善流域联防联治机制,严格落实水质目标责任制,依法强化考核,层层传导压力,不断增强合力。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围绕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以推动太湖流域高质量发展、促进太湖水质根本性改善为立法宗旨,立足经济形势、技术条件的新变化,对《条例》修订开展前期调研论证,进一步织密法规制度体系。要坚持“严”字当头,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注重解决一个点上问题,带动一类问题整改。运用各种方式加强对《条例》宣传解读,不断提升公民推动太湖治理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是深入推进绿色转型。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督促各设区市抓紧出台国土空间规划,并与生态空间管控等要求有效衔接,推动空间治理方式变革。大力推动产业尤其是化工、纺织、电镀、印染等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抓紧出台太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产业、产品目录,明确政策预期,加强政策引导。严格项目准入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推动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系统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鼓励开展行业、园区和企业集群整体清洁生产改造试点,使用清洁原料,提升技术装备,减少污染排放,推动太湖流域重点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乃至国际同行业领先水准。

  三是精准实施控源截污。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减磷降氮”为主攻方向,聚焦排污口整治,进一步提升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对排查出的9000个排口实施标准化、规范化整治,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做到“有口必查、有水必测、有源必溯、有污必治”。聚焦涉磷企业分类整治,进一步提升工业污染治理水平。对1.9万家涉磷企业,全面核查涉磷原辅材料的储存、使用和废水排放情况,组织“一企一策”分类治理。出台工业清洗剂含磷量的明确规定。聚焦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进一步提升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水平。以每年不少于5%的幅度,持续提升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稳步实施污水处理厂新一轮提标改造,科学推进工业、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因地制宜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抓紧完善已建设施的长效运维机制。聚焦高标准农田排灌系统和池塘养殖生态化改造,进一步提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平。稳步推进高标准农田排灌系统和60万亩水产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高度重视并减轻果、菜、茶等种植业施肥带来的污染问题。聚焦前置湖泊和一、二级支浜,进一步提升小流域综合整治水平。加快出台洮滆“两湖”、新孟河控源治污规划,给予政策和资金倾斜。大力推进支流支浜综合整治,列出具体清单,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方案。

  四是系统开展生态修复。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推动水环境治理从过度干预、过度利用向自然修复、休养生息转变,不断增强太湖自我调节、自我净化的生态免疫力。要合理调度。进一步优化水利工程联合调度,维持太湖生态水位和合理的水循环周期。加快消除断头浜、断水河,促进河湖水系连通。要科学清淤。对湖泛易发区、重污染底泥聚集区、入湖河口等区域优先开展生态清淤,探索资源化补贴等机制,积极寻找淤泥出路和资源化利用新途径。要突出功能。扩大环湖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稳妥推进“生态岛”建设,因地制宜开展“水下森林”建设试点,推动有机废弃物全收集、全处理、全利用,对流域水泥硬化的河道堤岸开展生态化改造。要评价健康。建立太湖水生态监测和考评体系,科学评估太湖生态健康情况,促进水环境管理由单一的水质目标管理向水质、水生态综合管理转变。

  五是加快提升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提升与现代化要求相匹配的制度供给能力。加快完善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管理体系,重点加强排污总量管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源环境价费、环境权益交易、绿色金融等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太湖治理投入机制,有效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运用好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协作机制,推动太浦河跨省域生态补偿进入实质性阶段。要提升与现代化要求相匹配的监测监控能力。加快完善太湖流域“天地空”一体化的监测监控网络,补齐入湖污染物通量、农业面源、生物多样性、新污染物监测等方面的短板,拿出系统性监测方案。对发射太湖流域生态环境专用监测卫星进行论证。要提升与现代化要求相匹配的科学研究能力。大力支持太湖治理重点实验室建设,对太湖总磷的不同来源、时空分布、污染贡献等进行深入解析,追根溯源,分清责任,抓住关键,形成更为精准的“热力图”。高度关注研究应用的集成性问题,注重规划协同、政策衔接、技术集成和平台共享,做好垂直整合,进一步提高研究应用的组织化程度。


原文链接:http://www.jsrd.gov.cn/qwfb/syyj/202307/t20230703_5548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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