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安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有关人员,对学习宣传贯彻《吉安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先后赴万安县、吉安县、安福县等地,采取实地察看、座谈交流的方式,深入部分红色文化遗存点了解条例的学习培训、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与各县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部分乡镇、村组负责人,红色文化遗存产权所有人、保护管理责任人代表开展座谈。
检查组指出,条例的出台为吉安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针对当前存在的宣传不广、投入不足、挖掘不够等问题,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意识、压实责任、广泛宣传、加大投入、严格监督,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加强管理、合理利用”的方针,切实建立政府主导、文化牵头、部门配合、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共同参与的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机制,持续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切实把红色文化遗存挖掘好、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进一步弘扬井冈山精神,赓续红色基因。(供稿:吉安市人大办饶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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