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突出监管全覆盖、全过程和讲效益工作要求,有力推进了国有资产监督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一是突出全覆盖。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通过了《荆州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五年规划(2022-2026)》(以下简称《五年规划》),将国有资产监管纳入人大监督的重要内容,分年度稳妥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监管,明确到2026年建立起全口径、全覆盖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监督制度,完善国有资产报表体系和经营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健全人大监督评价、跟踪督办、督促整改问责等机制。本着先易后难原则,荆州市人大常委会近年来重点开展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较好地推动了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是突出全过程。在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监管上,注重做到将预决算审查与资产监管紧密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实行清单销号,按照入口环节从紧、中间环节从实、出口环节从严的工作要求,督促市政府强化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从“入口”到“出口”全过程监管。在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上,着力推动厘清股权结构、健全监管体制、深化企业改革、守牢风险防控底线、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等工作,形成监督管理闭环。在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当前和长远、需要和可能,坚持源头管控,督促市政府做好预警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多渠道、多方式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按时还本付息,防范债务违约发生。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上,重点明晰责权利,不断提升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三是突出讲效益。监管水平的提高有效推动了国有资产效率的提升。通过督促市政府推进财政“公物仓”改革工作,避免了资产重复配置、闲置浪费,补齐了资产共享共用的管理“短板”。将改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作为重点,监督推动市政府整合经营性资产,制定《荆州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整合方案》,整合市直25家行政事业性单位34项经营性资产账面价值18.4亿元,整体划转市城发集团进行运营管理,提高了资产运营效益,实现了国有资产效益最大化。推动市属金融企业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督促市融资担保集团全力支持小微企业、“三农”市场主体,2022年实现担保业务金额19.77亿元,在保项目23.1亿元;设立8支专项子基金,总规模达66.78亿元,助力生物医药、“光芯屏端网”、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落户荆州。监督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向纵深推进,督促市政府不断优化国有资产布局,加快企业市场化转型升级;推动国有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去行政化;推动国有企业转变经营思路、更新经营模式,兼顾功能性和经济性,加强成本效益管控考核,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李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