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关于2022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显示,2022年末,全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额84947.8亿元、负债总额56575.47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8372.3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6.06%、13.52%、22.76%。其中,省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6461.2亿元、负债总额11054.8亿元;市县国有企业资产总额68486.6亿元、负债总额45520.66亿元。
专项报告显示,2022年末,全省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20882.06亿元。其中,省级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7253.62亿元;市县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3628.44亿元。
同时,报告指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需要进一步释放活力、改善经营;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需要进一步增强实力、控制风险;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需要进一步夯实基础、提质增效;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打好基础。
对此,报告建议,下一步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国有资金、资产、资源统筹利用,聚焦深化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着力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聚焦优化资本布局和防范化解风险,着力增强国有金融资本整体实力;聚焦依法治理和从严监督,着力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质效;聚焦严格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着力提升国有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