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大我省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力度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国有金融资本是推进国家现代化、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保障,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我省金融国资国企现状如何,如何发挥其独特作用,服务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助力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探索金融国资国企在中国式现代化湖北路径中的新思路。我们结合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对我省金融企业(重点是省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有了一些初步的认识。
一、总体运行情况良好
近年来,省政府及其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推动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取得阶段性成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截至2022年末,全省共142户企业纳入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报告范围,资产20882亿元,负债17950亿元,形成国有资本及权益1864亿元。从层级分布看,省级企业11户,资产7254亿元,国有资本及权益1010亿元,占比分别为34.7%、54.2%;市级企业45户,资产13003亿元,国有资本及权益705亿元,占比分别为62.3%、37.8%;县级企业86户,资产625亿元,国有资本及权益149亿元,占比为3.0%、8.0%。从资本布局看,重点投向银行、担保、金控等领域。银行类27户,国有资本及权益735亿元,占比39.4%;担保类99户,国有资本及权益361亿元,占比19.4%;证券类2户,国有资本及权益179亿元,占比9.6%;保险类1户,国有资本及权益7.37亿元,占比0.4%;金融控股公司等其他类13户,国有资本及权益582亿元,占比31.2%。从管理体制看,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实行“国家所有、分级管理”,但11家省属国有金融企业中,仅有宏泰集团、农担公司由省财政厅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湖北银行、交投财务、担保集团、再担保集团等委托其他省属企业管理,管理较为分散。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一是金融国资家底持续提升,保值增值基本实现。全省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营收1017亿元,净利润93亿元;省级国有金融企业营收224亿元,净利润56亿元。资本保值增值率全省102.8%、省级103.9%,湖北银行、担保集团、交投财务等资本保值增值率良好。全省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分红27亿元,分红率32.7%;省级国有金融企业分红25亿元,分红率39.6%。二是深化金融国资国企改革,资本布局逐步优化。深入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依托宏泰集团打造多元化金控平台,通过该公司吸收湖北银行、再担保集团等股权,新设或并购金融仓储公司、普惠小贷公司等,加快碳金融领域布局节奏,强化金融资本协同效应。支持银行、担保等重点行业补充资本金,加大证券等薄弱领域资本投入力度,国有金融资本进一步向重点行业、关键领域集中。三是推动金融国企精细管理,法人治理逐步完善。出台《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省属企业主业和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宏泰集团全面修订公司章程,优化董事队伍结构,推进经理层市场化选聘,子公司董事会应建尽建,决策执行监督机制逐步完善。湖北银行以上市辅导为契机,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机制,推动“三会一层”规范运行,法人治理有效性得到提升。四是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金融支持效益初显。落实金融支持三农、小微等政策要求,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宏泰集团围绕“51020”现代产业体系,加大金融投资力度。湖北银行科创金融服务中心、“301”小微贷款平台等助企惠民成效明显。再担保集团、农担公司等依托“4231”、“442”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精准化产品助企惠民。全省地方国有参控股银行类企业发放贷款5166亿元,同比增长15.5%;证券类企业金融投资1152亿元,同比增长7.3%;担保类金融机构期末在保余额1444.7亿元,同比增长34.9%。五是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金融市场总体稳定。压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责任,支持地方金融机构纾困化险。宏泰集团筹资支持天风证券纾困,避免了局部风险传递扩大。湖北银行大力消化历史包袱,资产质量逐步夯实。省资产管理公司加大金融不良资产收购处置力度,总量位居省内首位。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拨备覆盖率同比提高12.5%,不良贷款率同比下降0.4%;省级担保业金融机构拨备覆盖率同比提高3.6%。金融行业各项准备和计提较为充足,金融市场总体保持稳定发展。
二、一些改革举措落实尚不到位
我省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存在一些短板,规模实力不大,监管有待理顺,特别是经营机制、公司治理、风险防范等领域已确定的改革举措和要求落实不够到位。
(一)地方金融发展相对不足。省级国有金融企业牌照较为齐全,但整体规模不大、实力不强,制约了金融规模效应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宏泰集团、湖北银行等骨干金融企业资本实力、业务规模仅处于同行业中等偏下水平。长江财险作为我省唯一的地方国有法人保险公司,自身发展和经营绩效不佳,国企优势、本土优势没有很好发挥。省资产管理公司等新兴金融行业发展较快,但资本实力偏弱,融资渠道较窄,面临激烈的外部竞争压力。部分市县政策性担保机构“四补”政策落实尚未完全到位。国有金融资本布局有待进一步优化,保险、期货等金融业态发展滞后。资产证券化水平偏低,湖北银行、汉口银行等骨干金融企业尚未上市,限制了资本补充能力,弱化了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二)金融监管机制有待理顺。监管职责分散,多头监管、重复监管与监管缺位并存。一是统一履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基础不够扎实。有的由财政部门履行,有的由国资部门履行,还有的由省属企业代行,监管交叉、监管空白同时存在,在某种程度上既影响监管效率、也增加企业成本。二是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范围边界不够明晰,出资人职责与公共管理职责、行业监管职责的边界不够清晰,财政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体系、配套政策有待优化。厘清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边界、理顺资本管理纽带、实现集中统一管理,仍需各方面各部门协同努力。
(三)金融企业公司治理有待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公司治理的系统性、科学性、有效性有待增强。一是部分企业尚未形成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有的虽然建立了“三会一层”治理架构,但实际运行“形似而神不似”,不同程度存在权责不清、约束不够、缺乏制衡、风险管控不善等问题,科学合理授权、协调有序运转、精准有效管控的法人治理结构尚未真正形成。二是部分企业对内部控制重视不够,内控机制不够健全,重规模利润轻风险管控、重发展轻合规,管理人员道德风险问题凸显,对国有资产安全和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带来的危害不容忽视。少数省属金融企业异地分支机构容易成为风险高发的重点领域。
(四)化解金融风险压力依然较大。省级金融企业风险总体可控,但仍存在金融市场风险高企、历史形成包袱较重、部分企业化解风险压力较大等问题。一是不良贷款风险。部分银行资本充足率低于全国城商行平均水平,不良贷款率虽然逐步下降,但仍然处于较高区间。随着宏观经济调整压力和房地产持续低迷,银行存贷利差持续收窄,可能产生新的不良贷款风险。二是担保代偿风险。部分融资担保机构发展比较薄弱,公司治理不完善、经营管理不规范,叠加中小微企业经营困难,担保代偿率上升明显,未来代偿风险压力较大。三是衍生扩散风险。当前,个别具有金融牌照的民营金融企业出现阶段性经营风险,要避免民营金融企业风险传导,防止衍生扩散形成新的金融风险。
三、进一步加大改革举措落实力度
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我省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做强做优做大国有金融资本,更好服务先行区建设,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快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监管体制。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和企业国有资产法,与我省国资国企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相适应,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统一管理体制,加快理顺财政部门、国资部门、承担管理责任的企业集团的权责。准确把握出资人自身定位,科学界定出资人职责边界,充分尊重国有金融企业法人财产权利,完善授权经营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架构。加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注重以产权为基础、以资本为纽带,通过法人治理结构履行出资人职责,推动优化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
(二)强化国有金融资本监管协调联动。推动国资监管与行业监管统筹协调、有效衔接,实现优势互补、效能放大。一是厘清出资人管理与行政管理、行业监管的边界,推动错位职责归位,健全出资人管理与行业监管的沟通协调机制,凝聚国有金融资本监管合力。二是依托现有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信息平台,整合信息报送、数据校验、监测预警等功能,形成标准化、集约化的数据标准,建立健全统计监测制度,强化监管部门间数据共享,促进各类监管优势互补、效能放大。
(三)统筹优化国有金融资本配置格局。推动国有金融资本向关系湖北发展大局的重要行业、关键领域、重点企业集中,合理调整国有金融资本在银行、担保、证券、金控等行业的比重,主动清理退出低效无效领域资本,提高资本配置效率。加快推进碳市场、碳金融领域资本布局,巩固和提升我省碳市场核心资源富集优势。健全国有金融资本补充和动态调整机制,积极稳妥推动湖北银行、汉口银行上市,做好省农信联社改革工作,拓宽多元化资本补充渠道,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四)持续推动金融国资国企深化改革。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增强金融国资国企核心竞争力。一是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作为改革重点。规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三会一层”关系,优化董事会组成结构,完善董事会决策机制,真正让董事会的决策把关、内部管理、防范风险、深化改革等职责落到实处。二是巩固提升“三项制度”改革的效力和持久力,让“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能增能减”落到实处、成为常态,变成金融国企新陈代谢的自然过程。
(五)更好落实服务实体经济社会责任。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引导和支持金融企业聚焦主业、坚守实业、服务大局,积极参与我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大重点领域融资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健全普惠金融体系和长效机制,强化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金融支持,不断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科技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引导实体经济绿色发展、转型升级,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正确处理好经营性、经济性目标与政策性、功能性目标的关系,完善绩效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引导金融与经济共生共荣、良性发展。
(六)切实应对国有金融领域重大风险。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的决策部署,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坚持预防为先、源头管控、防患未然,有序开展高风险机构化解工作。积极运用股权、债权等多种渠道补充资本金,增强抗风险能力。压实国有金融机构责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坚持审慎合规经营。强化底线思维,加强风险预警、监控报告、应急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